申請迴避書是司法機關的司法人員、翻譯人員和鑑定人,在案件開始或在法庭辯論終結前,依法自行迴避,要求更換有關人員的司法文書。
由三部分組成:一、首部。寫明標題和稱謂。二、正文。這是重點部分,理由,寫明法定原因(本案的當事人或其近親屬、本人或本人的近親屬與案件有利害關係;擔任過本案證人、鑑定人、辯護人或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的代理人;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等之一者);法律根據是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三、尾部。套語,申請人署名,註明年月日。
申請迴避書是司法機關的司法人員、翻譯人員和鑑定人,在案件開始或在法庭辯論終結前,依法自行迴避,要求更換有關人員的司法文書。
申請迴避書是司法機關的司法人員、翻譯人員和鑑定人,在案件開始或在法庭辯論終結前,依法自行迴避,要求更換有關人員的司法文書。由三部分組成:一、首部。寫明標題和稱謂。二、正文。這是重點部分,理由,寫明法定原因(本案的當事人或...
迴避申請書是指仲裁程式進行過程中,審理本案的仲裁員具有可能影響案件的公正審理和裁決的情況下,當事人向仲裁機構提交的請求該仲裁員退出本案仲裁活動的法律文書。當事人提交迴避申請書,申請仲裁員迴避,是仲裁程式中當事人享有的重要...
駁回迴避決定書 駁回迴避決定書是公安機關依法對不符合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迴避條件的申請,作出駁回迴避的決定文書。格式、寫法同“迴避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