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潁可亳州刺史制》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田潁可亳州刺史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田潁可亳州刺史制
敕:正議大夫前檢校右散騎常侍使持節洺州諸軍事兼洺州刺史御史大夫充本州團練使上柱國賜紫金魚袋田潁,自別屯將壘,專領郡城,而能勤恤師人,與之勞逸,故臨戎則士樂為用,撫下而眾知向方。忠勛既彰,能政亦著。牧守之選,吾所重之,譙酇之間,人亦勞止。授爾印綬,往勞來之,宜推前心,佇立後效。可檢校右(一作左)散騎常侍使持節亳州諸軍事兼亳州刺史御史大夫本州團練使鎮遏使,散官、勛、賜如故。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字樂天,自號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後遷下邽(今陝西臨渭區),一生經歷了代宗、德宗、憲宗、穆宗、敬宗、文宗、武宗七朝。唐德宗貞元十六年(800)進士,曾任過盩厔(今陝西周至縣)尉、左拾遺、左贊善大夫、江州司馬、杭州刺史,蘇州刺史、太子少傅等職。自居易前期有熱情、有銳氣,是個同情人民,敢於反映民間疾苦、敢於揭露官場黑暗面的正直官吏和詩人。他倡導了“新樂府運動”,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後期銳氣消失,稜角磨平,潛心佛事,以知足常樂,“獨善其身”自居。自居易的詩歌以通俗淺顯著稱,今留有作品三千多首,他自己分之為諷喻詩、閒適詩、感傷詩、雜律詩四類,元稹編輯為“白氏長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