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田嘉敏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南晃縣(今屬新晃侗族自治縣)
- 出生日期:1902年
- 逝世日期:1927年12月06日
- 職業:革命者
- 信仰:共產黨
- 性 別:男
人物生平,人物事跡,
人物生平
姓 名:田嘉敏
性 別:男
民 族:漢族
籍 貫:湖南晃縣(今屬新晃侗族自治縣)
出生年月:1902年
犧牲日期:1927年12月06日 出生在一個農民家庭。1924年考入湖南省立第二師範學校,開始接觸馬列主義。1927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不久,以個人身份加入國民黨,並任國民黨常德縣黨部青年總幹事。同年4月2日,以農運特派員身分到家鄉,組建了國民黨晃縣縣黨部籌備處,擔任縣黨部組織、工農兩部部長。常走村串寨,進行革命宣傳,並通過辦農民夜校,向侗鄉農民傳授文化知識,啟發他們的革命覺悟。同時,參與了縣農民協會,縣商民協會、縣農民特別法庭等革命組織的創建工作,迅速在全縣侗鄉山寨燃起農民運動的烈火。1927年5月18日,曾一度遭縣警察局扣押。獲釋後,化名田利生,前往常德尋找黨組織未果。遂重返家鄉,與外地返鄉的其他兩位共產黨員一道,在本縣偏僻的殿溪、櫻桃坡等地組織發動農民,繼續開展鬥爭。12月4日,再次被縣軍警逮捕。12月6日,在新晃縣城慘遭殺害。
人物事跡
1924年,田嘉敏考入常德省立第二師範學校。在這裡,他開始接觸馬列主義,閱讀了許多進步書刊,毅然拋棄“追求仕進,光耀門楣”的初衷,投身革命。1927年2月,經校長鬍佐武介紹,他加入了中國共產黨,成為晃縣侗家第一個共產黨員,不久,他按組織部署,加入了國民黨,擔任國民黨常德縣黨部青年總幹事。
1927年4月2日,田嘉敏受中共黨組織的派遣,以農運特派員的身份,回到了湘黔邊陲的晃縣侗鄉山寨,與周常沛、姚子傑一道籌建了國民黨晃縣縣黨部籌備處,並任縣黨部組織、工農兩部部長。他串鄉走寨,興辦農民夜校,一邊教農民識字,一邊用侗鄉方言宣傳孫中山的“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闡明“打倒土豪劣紳”,實行“耕者有其田”的意義。他還買了一千多本進步書刊,分發到各學校,鼓勵師生們學習革命道理。經過他們的宣傳發動,縣農民協會、商民協會相繼成立,侗鄉山寨的革命熱潮也迅速掀了起來,他們還組織農民特別法庭,準備懲治那些過去欺壓殘害農民的惡霸地主。
農民法庭的成立,引起了縣團防局長姚炳麟的仇視。這位局長本來就是一個作惡多端的土豪,生怕引火燒身。為了此事,姚炳麟專門到縣黨部去“拜訪”田嘉敏,佯裝笑臉,說了幾句客套話之後,就對他說:“辦黨是好事,老夫極為贊同,只是地方父老還不歡迎你們這么做。你們年輕人,血氣方剛,易入歧途,組織特別法庭之事,還要三思而行啊!”他也笑著回答說:“組織農民特別法庭,是審判那些壓迫農民的首惡,是革命的需要,勢在必行。只是本縣內哪些人屬於土豪劣紳,哪些應該懲辦,晚生正要請教老先生呢!”姚炳麟作噁心虧,支支吾吾說不出話來,只好倉惶告退。其他地主土豪聞知此事,大都龜縮在家裡,不敢出門,生怕哪一天農民會懲辦到自己頭上。
不料,為時不久,上海發生了四一二反革命政變,貴州軍閥猶國才在芷江縣也製造了提燈會慘案,殺害了農運特派員唐伯賡和農民骨幹100多人。這一訊息傳到晃縣後,田嘉敏、周常沛等決定將縣黨部和農民協會轉移到民眾基礎好的扶羅鄉去。1927年5月18日,當他們剛做好搬遷的準備和用午餐時,突然遭到縣裡30多名軍警的包圍。周常沛等突圍逃脫,而田嘉敏卻因地上竹樁刺傷腳被捕。警察局用刑逼問他是不是共產黨員,他堅持說自己是國民黨員,有湘西黨務辦公廳的公函為證。又問他:“為什麼要宣傳赤化?”他說:“我是按照孫中山先生的遺囑,宣傳三大政策,怎么就是宣傳赤化?”警察局無言以對,處以四百銀元的罰款,將他釋放。
田嘉敏獲釋後,得知縣黨部、縣農民協會均遭破壞,白色恐怖籠罩全縣。於是,他扮成商人,化名田利生,搭貨船來到常德尋找中共黨組織。他到常德後,才知道長沙發生了馬日事變,常德也發生了敬日事變,許多共產黨員和革命民眾慘遭殺害。他的老校長、入黨介紹人胡佐武也已殉難。他滿懷悲憤重返晃縣。船到波州,猶國才軍隊以“共產黨嫌疑犯”將他逮捕。刑訊中,他一口咬定自己是商人田利生,敵人看不出破綻,便沒收他的財物,將他釋放。
田嘉敏回到晃縣後,與從常德轉移回鄉的共產黨員姚伯陽、姚季卿取得了聯繫。三人商定在較為偏僻的殿溪、櫻桃坡等地,組織發動農民,開展革命鬥爭。他們秘密串聯黨、團員和進步青年,利用侗鄉正鬧饑荒的機會,責令地主豪紳出款出糧賑濟饑民。對拒不執行的地主,就帶領農民上門派糧派款,並警告他們說,如不拿穀子出來救荒,就要“打富濟貧”。曾經霸占田嘉敏姐姐的姚沛生,是個有錢有勢的財主,這次也逼著他姐姐前來說情,並邀請他赴宴,他堅決拒絕,照樣要姚沛生出款出糧。在田嘉敏等人的領導下,殿溪、櫻桃坡在四周一片白色恐怖包圍之中,竟然掀起了農民救荒鬥爭的高潮。
殿溪、櫻桃坡農民鬥爭的興起,使晃縣反動當局坐臥不安。1927年12月3日,縣教育局長楊子云以召開教師會議為名,邀請姚伯陽、姚季卿、田嘉敏參加。姚伯陽、姚季卿來到縣裡即被逮捕。田嘉敏沒有去,但也未加防範。當晚,他的住宅被反動軍警暗中包圍。第二天凌晨,他妻子剛打開門,反動軍警便一擁而入。他聞聲一躍而起,拿起一根木棒,奮力擊倒兩個軍警,然後衝出門外,不料被瓜藤絆倒在地,蜂擁而上的反動軍警向他腰部連砍兩刀,田嘉敏當即昏死過去。反動軍警把他拖進屋內,翻箱倒櫃,殺雞宰鴨,狼吞虎咽之後,抓了幾個民,將他抬到縣裡。
6日那天,晃縣縣城戒備森嚴,崗哨林立。田嘉敏、姚伯陽、姚季卿這三位被敵人折磨得皮開肉綻、骨斷筋殘的共產黨人,被五花大綁,架赴刑場。面對沿途目送的侗鄉鄉親,田嘉敏用最後的力氣喊道:“刀還刀……槍還槍……共產黨員殺不光”,隨即從容就義,年僅25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