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兆明

田兆明

田兆明,男,漢族臨江區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畢業。曾任吉林省白山市長白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20年4月26日,據吉林白山市紀委監委訊息,田兆明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田兆明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臨江區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黨內警告,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6.08—1988.08 臨江區民主國小教師
1988.08—1995.12 臨江區團委、機關黨委、組織部科員
1995.12—1997.10 臨江市樺樹鎮黨委副書記
1997.10—1999.11 臨江市委辦副主任
1999.11—2001.11 臨江市東北岔鄉黨委書記
2001.11—2005.08 臨江市東北岔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05.08—2008.03 臨江市水利電力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8.03—2010.01 臨江市市長助理
2010.01—2010.03 臨江市六道溝鎮黨委書記、鎮長
2010.03—2011.8 臨江市六道溝鎮黨委書記、鎮長,硅藻土工業集中區管委會主任(兼)
2011.8—2015.12 長白縣委常委
2016.01--任長白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人物事件

黨內警告

2018年4月25日,據吉林省紀委訊息,2016年1月18日、3月22日,田兆明利用職務之便,兩次違規安排該縣某部門用公車到長白山機場接其女兒單位領導來該縣考察並宴請,用公款核銷招待費計1200元。田兆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審查調查

2019年5月17日,據白山市監委訊息,田兆明涉嫌嚴重職務違法,接受白山市監委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0年4月26日,據吉林白山市紀委監委訊息,經白山市委批准,白山市紀委監委對田兆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田兆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索取收受禮金禮品,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設立“小金庫”。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貪污犯罪。
田兆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初心迷失底線失守,從收到要貪占成性,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嚴重損害黨員領導幹部形象,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白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白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田兆明開除黨籍處分;由白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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