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投票”的興起有兩大正面效應:對上市公司來說,在機構投資者的監督和壓力下,公司的決策質量可以得到改進,績效可因此提高。對二級市場來說,促使機構投資者摒棄原來那種“桃子熟了,摘了就走”、“遇到炸彈,趕緊就跑”的行為,對降低市場投機氣氛、培育長期投資理念大有裨益。 用手投票一詞來源於股市在股份公司中,產權是明晰的,投資者以其投入資本的比重,參與公司的利潤分配,享有所有者權益;以其股權比重,通過公司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參與公司的重要決策,其中包括選擇經理層,這就是所謂的“用手投票”。同時,投資者還擁有另一種選擇權,即跑了,理都不理你的“用腳投票”———賣掉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現在通常用來比喻對某事的失望或牴觸,從而選擇離開或者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