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結構法

產業結構法,關於調控各個產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促進產業結構合理化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產業結構法
  • 所屬分類:法律
立法宗旨,體系,中國方針,

立法宗旨

其立法宗旨是,通過規範國家對產業結構的巨觀調控,建立市場調節與政府調控相結合的產業結構調整機制,確保經濟資源在不同產業之間和各產業內部的合理配置,促進產業結構的最佳化和升級,實現社會經濟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中國尚未就產業結構調整制定基本法,僅有綜合性的產業結構政策。產業結構政策法律化 產業結構法是國家產業結構政策的法律化,即將法律手段運用於產業結構政策的實施過程,賦予產業結構政策的目標和基本措施以法律效力,完善和加強產業結構政策的巨觀調控職能。其中,產業結構調整手段的法律化尤為重要。需要由法律保障的主要手段有:
①計畫手段。把產業結構調整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通過計畫的實施來實現產業結構合理化的目的。
②財政手段。運用政府投資、財政補貼、稅收優惠、折舊控制等手段,調控資源配置過程,以實現對產業結構的調整。
③金融手段。主要由中央銀行和國有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等金融機構,運用各種金融槓桿,扶持特定產業,引導產業結構調整。
④直接管制。依據產業結構政策,採取限制特定商品、特定資本、特定技術的進出口,控制一般產業的工資、價格、生產數量和投資,以及集中管理外匯等措施,直接控制資源的配置。⑤行政指導。主要採取信息發布、指示、勸告、示範等形式,影響和引導資源的市場配置,使之符合產業結構調整的目標。

體系

主要由三類制度構成:
①綜合性產業結構調整制度,如整體產業結構規劃制度、戰略產業保護和扶持制度、衰退產業調整和援助制度等。
②單項產業結構調整制度,主要是對需要重點扶持或限制的產業實行專門的產業發展政策,以調整其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如農業法、交通運輸法、公用事業法等體現這種產業結構政策的法律制度。
③相關制度,如技術進步制度、能源結構調整制度、區域開發制度、環境保護制度等。

中國方針

中國產業結構最佳化的方向是:形成以高新技術產業為先導、基礎產業和製造業為支撐、服務業全面發展的產業格局。優先發展信息產業,在經濟和社會領域廣泛套用信息技術;積極發展對經濟成長有突破性重大帶動作用的高新技術產業;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大力振興裝備製造業。繼續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提高第三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正確處理髮展高新技術產業和傳統產業、資金技術密集型產業和勞動密集型產業的關係。同時,加強農業基礎地位,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增強農業的市場競爭力;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和農業綜合效益;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壯大縣域經濟;開拓農村市場,搞活農產品流通,健全農產品市場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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