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食爾肉方稱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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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出

生食爾肉,方稱快也,語出成剛小說《再扶漢室》第18章青州大戰,是青州刺史簡至光對背叛自己的西門當所說的一句最為憎恨的話,表達了人物簡至光近乎瘋狂的痛恨。

介紹

生食,不經過烹飪直接生吃;
爾,在這裡指的是原膠東刺史西門當;
方,副詞,表示時間、相當於“始”“才”;
稱快,表示痛快、快意。
生食爾肉,方稱快也,是一種用極端方式表達情緒的話,由於膠東刺史西門當的背叛,導致了簡至光丟失了經營三齊最重要的大本營——青州,而且在第三次淄水之戰,將留在青州城裡的家眷全部被西門當殺害。大將背叛、青州喪失、家眷被害,這些都導致作為齊國一方諸侯的簡至光在心理上是處於一種極端氣憤當中,青州大戰在前三個階段:第三次淄水之戰、第二次歷下之戰(柙谷之戰)、平陰大戰,通過射傷歷下大將——張地,生擒王嘉,已經逐漸扭轉了戰場的主動權。但是真正的在青州城中見到昔日的仇敵——西門當,雙方卻是還是處在火藥桶上。“生食爾肉,方稱快也”完全表達了簡至光的真實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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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嘉大驚,下馬乞降。至光令王嘉率本部士卒,前去賺城,至則、肖讓緊隨其後,自引大軍繼之。西門當聞捷大喜,令康開門迎入。橋門方開,嘉後肖讓殺出,康大驚,急令閉門。讓躍馬當先,一槍刺康於馬下。西門劇報當上馬,不及衣甲。正遇至光。至光怒曰:“生食爾肉,方稱快也。降者全軀,抗者碎屍。”劇罵曰:“吾兄弟乃忠臣,豈與反賊共語。”至光益怒,槍起處,挑劇落馬。當棄槍伏馬而走。至光怒欲追之,卜良諫曰:“當失青州,必投張地,主公不可輕追。”至光切齒曰:“西門當害我家眷,今無祭物饗之。”至此,簡至光復奪青州,自立為齊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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