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解析,法律規定,
背景
“廣州17歲女生賣卵險喪命”掀開了國內卵子黑市交易的一角。與多數國家一樣,代孕以及卵子交易在中國是非法的。但隨著不孕不育增多——2012年中國不孕不育人數已突破5000萬,不孕不育率達12.5%~15%,意味著平均每8對育齡夫婦中就有1對面臨生育困難,加上計畫生育政策放寬、中國傳宗接代的文化觀念的疊加影響,助長了一個蓬勃卻危險叢生的“生育黑市”。
2012年中國不孕不育人數已突破5000萬,不孕不育率達12.5%~15%,這意味著平均每8對育齡夫婦中,就有1對面臨生育困難。
解析
新聞里經常曝光大學生“賣卵”,即屬於試管嬰兒技術的一種——由捐獻者的卵子和丈夫的精子在體外結合,在試管里形成胚胎,再移入妻子的子宮妊娠。
捐卵跟代孕不同,後者是指將丈夫的精子或者受精卵,植入“代孕者”體內妊娠。按很多國家通行的“分娩者即母親”的原則,代孕媽媽就是孩子的“母親”,一旦產生糾紛,委託代孕的夫婦可能就要不回孩子。因此代孕的倫理、法律衝突比捐卵大得多。
但即便是代孕,在一些國家也受到法律規範,比如英國,嚴格管制下的、去商業化的代孕,已經合法化31年了。
法律規定
衛生部2001年頒布實施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
衛生部2006年下發的《衛生部關於印發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與人類精子庫校驗實施細則的通知》規定:借卵治療只能限於做試管嬰兒的女性剩餘的卵子捐贈出來。
2015年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了《人口與計畫生育法》。根據公布的草案內容,增加了一條,即第35條,明確“禁止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代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