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理激情源於一起特大殺人案件。經相關專家鑑定:哈爾濱市阿城區“11·26”特大殺人案件犯罪嫌疑人作案動機是由於不完整人格和生理激情所致,並非蓄意製造事端、報復社會。事發後,“生理激情”一詞流行網路。
事件經過,事件主角,
事件經過
據新華社電 在哈爾濱市公安局昨天透露,哈爾濱市阿城區“11·26”特大殺人案件犯罪嫌疑人作案動機是由於不完整人格和生理激情所致,並非蓄意製造事端、報復社會。
11月26日7時9分,犯罪嫌疑人潘遠飛在哈爾濱阿城區牌路大街慶雲小區 七號樓其姐姐潘某家廚房吃飯,不明原因從灶台刀具架上抽出水果刀,從後面摟住正欲穿鞋的潘某,向其臉上、右胸、腹部共刺4刀,潘某受傷掙脫後跑下樓,與其姑姐和長子逃離現場,不久就休克昏迷。該人在將其姐捅傷後,上街見人就扎,當場致1人死亡,12人受傷。
阿城區公安局會寧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在警告無效情況下將潘遠飛擊斃。經查,犯罪嫌疑人潘遠飛1971年11月25日出生,1991年曾因搶劫罪被尚志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年。11月29日,特偵組邀請哈爾濱市醫學腦外科專家、司法精神病學專家對本案有關問題進行諮詢。
專家聽取特偵組前期調查工作情況,結合潘遠飛治療腦外傷的病例,從生理、心理方面進行分析論證,認為潘遠飛由1989年腦外重傷後患有癲癇病後遺症,經過長期反覆發作癲癇,造成腦組織損害,萎縮,進而導致其人格改變,表現為日常性格、行為異常,偏執,易怒。從其病例和日常表現看,不能確定其患有重性精神疾病,但具有不完整人格。根據其在牌路大街的作案過程判斷,作案時該人意識清楚。其連續追刺無辜行人的行為,是一種生理激情反應,即所謂“殺紅眼了”。
事件主角
姓名:潘遠飛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71年11月25日
犯罪記錄:1991年曾因搶劫罪被尚志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