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燒氮氧化物排放標準

生活垃圾焚燒氮氧化物排放標準

《生活垃圾焚燒氮氧化物排放標準》(DB35/ 1976-2021)是2021年6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地方標準,歸口於福建省生態環境廳。

地方標準《生活垃圾焚燒氮氧化物排放標準》(DB35/ 1976-2021)規定了生活垃圾焚燒氮氧化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監測要求、運行管理以及標準的實施與監督。該標準適用於福建省現有生活垃圾焚燒廠的氮氧化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擴建生活垃圾焚燒廠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其投產後的氮氧化物排放管理。也適用於摻加生活垃圾質量超過入爐(窯)物料總質量30%的工業窯爐以及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專用焚燒爐氮氧化物排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生活垃圾焚燒氮氧化物排放標準
  • 外文名:Standards of nitrogen oxide emissions for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ion
  • 標準號:DB35/ 1976-2021
  • 發布日期:2021-04-30
  • 實施日期:2021-06-01
  • 制修訂:制定
  • 中國標準分類號:Z 68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10.10
  • 技術歸口:福建省生態環境廳
  • 批准發布部門: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提出部門:福建省生態環境廳
  • 行業分類: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臭氧成為福建省季節性首要污染物,大氣複合型污染態勢日趨顯現,空氣品質高位運行壓力巨大。為健全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燒行業環境標準體系建設,加強對臭氧、細顆粒物等二次污染物的前體物氮氧化物的控制研究,提升行業污染控制管理能力,改善城市環境空氣品質,亟需制訂生活垃圾焚燒行業大氣污染物中氮氧化物排放地方限值標準,從嚴控制生活垃圾焚燒行業污染排放。鑒於此,定製了地方標準《生活垃圾焚燒氮氧化物排放標準》(DB35/ 1976-2021)。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17年10月,福建省生態環境廳科技項目立項組織開展《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氮氧化物排放標準》研究(項目編號:2017R001)。該標準由福建省生態環境廳提出並歸口。
  • 資料收集與整理
對歐盟、美國等已開發國家和中國部分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進行了收集和比較,對生活垃圾焚燒企業的設備與工藝、產排污情況及污染控制技術進行了調研,獲取福建省內有代表性的生活垃圾焚燒廠NOx小時均值與日均值線上監測數據,分析福建省內生活垃圾焚燒廠煙氣中NOx排放現狀;收集福建省外生活垃圾焚燒廠脫硝技術及案例效果。
  • 現場調研
選取福建省內有代表性的5家和省外1家生活垃圾焚燒廠開展現場調研,企業分別是三明市生活垃圾焚燒廠、福州市紅廟嶺垃圾焚燒有限公司、莆田市聖元環保電力有限公司、晉江創冠環保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廈門市環境能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和深圳廣業環保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對企業生活垃圾處理規模、工藝與設備、脫硝工藝、NOx排放情況、產排污環節、污染控制技術等方面進行了深入調研和交流。
  • 形成徵求意見稿
2018年5月8日,邀請福建省生態環境廳、福建省內的專家、生活垃圾焚燒企業等相關代表召開《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氮氧化物排放標準(初稿)》諮詢會,並按專家意見進行修改完善。綜合分析上述資料,結合福建省實際情況,形成徵求意見稿。
  • 徵求意見,形成送審稿
徵求各部門、設區市政府、有關單位、企業代表等意見,並對意見逐一反饋,形成送審稿。
  • 地方標準審定會
2019年9月24日,受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託,按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召開標準審定會,並按審定意見進行修改完善,標準名稱由原立項的《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氮氧化物排放標準》改為《生活垃圾焚燒氮氧化物排放標準》,最終形成報批稿。
  • 地方標準研討會
2020年7月10日,福建省金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邀請福建省生態環境廳、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專家及生活垃圾焚燒企業等相關代表召開“標準”研討會,在充分採納相關部門、與會代表意見後,形成最終報批稿。
  • 發布實施
2021年4月30日,地方標準《生活垃圾焚燒氮氧化物排放標準》(DB35/ 1976-2021)由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6月1日,地方標準《生活垃圾焚燒氮氧化物排放標準》(DB35/ 1976-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生活垃圾焚燒氮氧化物排放標準》(DB35/ 1976-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的規定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福建省金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邱宇、李濤、馮義彪、李朝飛、陳雪珍、李冰雪。

標準目次

前言
II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排放控制要求
2
5 監測要求
3
6 運行管理
4
7 標準的實施與監督
4
參考文獻
5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生活垃圾焚燒氮氧化物排放標準》(DB35/ 1976-2021)規定了生活垃圾焚燒氮氧化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監測要求、運行管理以及標準的實施與監督。該標準適用於福建省現有生活垃圾焚燒廠的氮氧化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擴建生活垃圾焚燒廠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其投產後的氮氧化物排放管理。也適用於摻加生活垃圾質量超過入爐(窯)物料總質量30%的工業窯爐以及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專用焚燒爐氮氧化物排放。

引用檔案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採樣方法
GB 16297-1996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 18485-2014 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
CJJ 128-2017 生活垃圾焚燒廠運行維護與安全技術標準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75 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範
HJ 76 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範(試行)
HJ/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範
HJ 692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DB35/ 323 廈門市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生活垃圾焚燒氮氧化物排放標準》(DB35/ 1976-2021)的制訂,明確了生活垃圾焚燒行業大氣污染物中氮氧化物排放標準,設定了排放限值,有利於建立和完善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燒行業環境標準體系,達到有效預防和控制生活垃圾焚燒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的目的;有利於增強標準服務產業發展的能力,推動行業的技術升級和進步,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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