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擔固體廢物與化學品風險防控和污染防治政策、法規、戰略、規劃、標準和技術規範等方面研究工作。
(二)開展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和化學品環境管理相關調查、分析測試、技術鑑別、科學研究和國際合作。
(三)受環境保護部委託,協助開展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環境管理的現場檢查、日常監督並承擔相關行政審批的技術審核,承擔對地方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機構的技術指導和服務工作。
(四)開展污染場地環境管理、重金屬污染防治相關技術支持工作。
(五)開展固體廢物和化學品環境管理方面的信息分析、技術服務、宣傳培訓和社會諮詢。
(六)承辦環境保護部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