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印發,主要內容,
正式印發
2018年10月8日,據生態環境部訊息,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推進生態環境信息標準化,規範生態環境信息基本數據集編制工作,生態環境部印發了《生態環境信息基本數據集編制規範》。
主要內容
基本數據集是指完成一項特定業務活動所必需的數據元集合經過規範性表達後形成的數據標準,是不同部門、不同地區採集的數據實現內容、定義、格式、表達一致的重要依據, 有利於避免遺漏核心數據、減少數據冗餘,可為規範生態環境信息系統建設、推動跨部門生態環境信息共享、強化數據分析和套用提供指導。該標準的制訂與國際先進信息化管理理念相接軌,通過規範生態環境信息基本數據集的內容結構、基本數據集的元數據及相關數據元的元數據描述規則,填補了我國生態環境信息領域基本數據集編制工作無標準可循的空白。
該標準發布後,將通過生態環境信息元數據註冊管理方式,推動生態環境管理部門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編制與各類業務活動相關的基本數據集並普及套用,為建設生態環境大數據、大平台、大系統,形成生態環境信息“一張圖”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