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該書將權責配置運用到地方政府生態文明建設領域中,在理論探討和實踐考察的基礎上,針對生態文明建設的熱點問題提出了一系列的觀點和措施;論證了生態文明建設中地方政府治理轉型的歷史必然性和基本方向,明確地方政府最佳化生態權責配置的戰略空間和策略選擇,提出了具體措施。
作品目錄
第一章 導論 第二章 理論分析:權責配置的基本邏輯和歷史形態 第三章 制度化權責及其在當代中國的實現 第四章 應然分析:生態文明建設中的治理轉型與政府權責配置 第五章 實然分析:地方政府建設生態文明的權責配置和運行機制 | 第六章 比較分析:西方典型國家地方政府生態權責的歷史經驗 第七章 對策分析:最佳化地方政府生態權責的現實思考 附錄1 生態文明建設深度訪談提綱 附錄2 生態文明建設調研問卷 參考文獻 |
創作背景
人類建設生態文明的過程,應當不僅是批判和重構工業文明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也不單純是塑造後工業文明的消費模式、思維方式、價值觀念等某個單一方面的過程,而是整個社會生活全方面深層次的變革,社會治理的變革自然包含在其中。因而,充分認識生態文明建設與社會治理變革的內在邏輯和相互關聯,在人類文明演化的總體趨勢中尋求兩種力量的協調和平衡,將有利於降低社會衝突,最佳化資源配置,提升公眾福利,建設和諧社會。21世紀初期,中國正處於經濟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政府的職能設定、相互關係、權力結構等都處於持續調整中。 “行政性放權”的背景下,地方政府權責配置表現為權責不對等、主體虛置、迴路過大、穩定性差等現狀。這種現狀勢必投射到生態文明建設中,成為影響生態文明建設成效的關鍵因素。基於此,《生態文明建設中地方政府的權責配置研究》對這一主題展開了研究。
作品思想
①該書提升了對生態文明建設中社會治理轉型的認識。生態文明是人類文明系統的重要子系統,是從工業文明向後工業文明轉型的核心關注和重要“序參量”。從系統論的角度來看,人類文明向更高層次的跨越不應當是單個要素的提升,而應當是整個系統構成要素的交替更新和協同演進。在生態文明和社會治理轉型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協同基礎和協同機制。該書運用協同論的基本原理探討生態文明建設與社會治理轉型之間的邏輯關係。結論認為,人類處於工業文明“相變”的“臨界點”,生態文明與社會治理是同處於人類文明系統下的子系統,它們具有較強的關聯性,生態文明建設中社會治理必然發生轉型。因而,在向後工業文明演進的歷史進程中社會治理轉型雖然將較大程度上落後於生態文明建設的基本步伐,但生態文明所倡導的多元共存、合作共贏和和諧共進應該是治理轉型的基本價值導向。最終,在生態文明走向成熟的歷史時期,社會治理將表現出治理主體的多元化,治理理念的和諧性,治理方式的合作化和多樣化等基本特徵。
②該書明確當代中國政府實現制度化權責的制約因素。在制度化權責處於主導地位的歷史時期,權責對等、主體明確、權責規範、迴路短小、配置穩定、監督有效、資源均衡等是政府權責配置應當堅持的基本原則。但當代中國處於經濟社會轉型的歷史時期,在行政性放權的大背景下,政府的權責關係脫離了上述原則。制度化權責失衡與政府角色之間存在一定的聯繫機制。總體來看,權大責小導致政府角色的異化,權小責大導致政府能力的不足,權責主體不明、權責不規範、配置不穩定導致政府行為的失范,權責迴路過大導致政府責任意識的淡漠等。當代中國政府制度化權責失衡的根本在於政治因素高於管理原則所帶來的體制機制問題,但這卻是經濟社會處於轉型時期的被迫選擇。最佳化政府權責的關鍵在於將政府的權責區分為政治性、管理性、服務性和混合性,由不同層級政府採取不同的模式提供,通過重構縱向政府關係實現制度化權責的穩定和均衡。
③該書提出地方政府最佳化生態權責的基本策略。地方政府的權責配置既有歷史的邏輯,也有現實的約束。現階段最佳化地方政府權責的約束條件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縱向政府間“職責同構”壓縮了地方政府權責的調整空間,二是地方政府普遍缺乏創新動力,三是政府體制中有些剛性約束是政府權責調整無法逾越的鴻溝,四是多重現實任務壓抑了地方政府調整生態權責的意願。地方政府生態權責的調整既要把握長期的趨勢,又要注意階段性策略。在把握未來變遷趨勢的同時,注意現階段的可操作性,將生態權責最佳化融入地方政府治理轉型的歷史性蛻變中。現階段最佳化地方政府生態權責的策略應當注重階段性、技術性和協同性。
出版信息
作者簡介
魯敏,男,1974年10月生,湖北麻城人,管理學博士,華北理工大學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主要研究中國政府與政治。先後在核心期刊發表10多篇論文,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項,參與和主持國家、省部級項目多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