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林業局、財政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務院扶貧辦六部門印發共同制定的《生態扶貧工作方案》,部署發揮生態保護在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中的作用,實現脫貧攻堅與生態文明建設“雙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生態扶貧工作方案
- 印發時間:2018年1月18日
- 印發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門
主要目標,內容要點,
主要目標
到2020年,力爭組建1.2萬個生態建設扶貧專業合作社,吸納10萬貧困人口參與生態工程建設,新增生態管護員崗位40萬個,通過大力發展生態產業,帶動約1500萬貧困人口增收。
內容要點
在助力貧困人口脫貧途徑上,《生態扶貧工作方案》 提出,通過參與工程建設獲取勞務報酬、生態公益性崗位得到穩定的工資性收入、生態產業發展增加經營性收入和財產性收入、生態保護補償等政策增加轉移性收入等方式,增加貧困人口收入。
《生態扶貧工作方案》提出了退耕還林還草、退牧還草、青海三江源生態保護和建設二期工程等12項重大生態工程,明確採取不斷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補助機制、開展生態綜合補償試點等舉措。
對於廣受關注的生態產業選擇上,《生態扶貧工作方案》強調要選擇與生態保護緊密結合、市場相對穩定的特色產業,將資源優勢有效轉化為產業優勢、經濟優勢。其中,生態旅遊業、特色林產業和特色種養業將是重點發展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