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縣科技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有關科學技術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定;擬定地方科技管理規範性檔案草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谷縣科技局
  • 主要職責:歸口管理全縣科技外事工作
  • 內設機構:一室一股
  • 目標:擬定地方科技管理規範性檔案草案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它機構,

主要職責

(一)
(二)組織編制甘谷縣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實施。
(三)統籌協調全縣科教興縣工作,研究全縣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全縣科技發展重大布局、有限領域和重點產業;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組織或參與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跨部門、多學科的攻關項目、成果轉化項目和引進項目的論證與決策,並為縣政府提供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相關的科技決策意見。
(四)研究擬定科技體制改革方案,政策措施;推進建立適應社會注意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系和機制。
(五)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歸口管理縣級科學事業費、行政費、科技三項費、科技轉向資金和國列、省列、市列科技項目經費,負責建立全鄉重點科技成果產業化基金、監管直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
(六)研究制定科技攻關計畫、星火計畫、科技成果推官計畫和軟科學研究等計畫,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先進使用技術的開發、引進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指導各類科技示範園區建設;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產品認定的推薦工作;負責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工作。
(八)歸口管理成果登記、鑑定、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歸口管理全縣民營科技工作;統籌協調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負責科技諮詢、評估、信息服務、技術培訓等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參與全縣科技法律、法規貫徹落實情況的檢查,負責科技行政執法檢查。
(九)歸口管理全縣科技外事工作,負責對外的科技合作與交流。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宣傳、科技統計和科技期刊的管理工作。
(十一)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負責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對外聯絡交易活動。
(十二)負責審查和申報專利技術、辦理專利資產評估、專利質押、專利廣告和專利貿易等有關經營活動中的有效性的出證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承辦縣科教興縣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機關的日常政務工作並進行督察;負責有關重要檔案的起草、會議組織、文秘、文檔管理、信訪、保密等政務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機關後勤、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職工思想教育、幹部培訓、考核、獎懲、調配、任免的基礎工作;承辦縣自然科學研究系列初級職務評審和中級以上職務晉身工作的審查上報;負責專利項目的審查上報、辦理產品“出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黨群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抓好本單位職工計畫生育工作。
研究起草全縣科技工作決定、意見草案和機關政策措施;負責全縣科技法律、法規落實情況的督查和科技行政執法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科技人員政策、措施;負責科技項目的組織申報和監督實施工作;主辦《甘谷科技》簡報;草擬全縣科技工作重要檔案材料;承辦全縣科教興縣的工作。
(二)科技計畫管理股
負責編制全縣科技發展規劃、計畫,編制下達年度各類科技計畫,並負責督促實施、歸口管理科技“三項費”,全縣重點科技成果產業化基金,國列、省列、市列科技項目經費,並對經費的使用管理進行監督和審計,負責科技統計工作。
研究制定科技成果管理、獎勵、技術市場和民營科技發展方面的地方性決定、意見和辦法;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登記、鑑定、評估、保密和統計,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產品認定推薦工作,中小型企業的技術創新工作。負責全縣科學技術獎勵工作;歸口管理技術市場和民營科技工作;負責國列、省列、市列科技推廣項目的組織申報和監督實施工作;推動科技成果推廣及產業化方面的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其它機構

甘谷縣科技開發中心主要職能:
1、負責高新技術的開發、引進、示範、推廣。
2、負責科技培訓,開展科技諮詢服務和技術交易工作。
3、開展科技情報,信息的收集與交流。
4、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作物良種、新農藥等引進,試驗示範推廣等工作。
5、引進先進技術設備,開展農副產品綜合開發增值。
6、負責全縣科技項目的中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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