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節能監察中心是由甘肅省機構編制委員會依據省人大常委會制定的《甘肅省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正式批准成立的.甘肅省人民政府根據《實施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審核確認甘肅省節能監察中心為法定授權的行政處罰實施機構。是省經委主管的一支具有明確法律地位的節能執法隊伍。主要職能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和《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對全省節能工作進行日常監察,並依照這兩部法律的有關規定實施行政處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節能監察中心
- 地點:甘肅
- 適用地區:甘肅
- 性質:政府機關
隨著《甘肅省節約能源監察規定》的發布,省節能監察中心及各市、州經濟管理部門將在全省範圍內開展節能執法活動.執法將遵循兩個原則,一是抓源頭,即抓項目規劃階段的節能設計。二是抓耗能的主要環節。現階段,監察對象主要以省級重點用能企業為主,重點針對其中的耗能大戶,如冶金、有色、石化等行業.監察的內容主要是重點耗能設備和工藝。下一步,執法的範圍將逐步擴大。
節能執法活動的深入開展,對於推動我省高耗能企業節能降耗、促進我省產業結構調整、提高全社會的節能意識、以及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我省節約型社會都將產生積極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