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物流行業協會

甘肅省物流行業協會是由登記管理機關省民政廳和業務主管單位省商務廳批准,於2008年10月16日成立。發起會員單位由從事第三方物流服務、綜合物流服務、貨運代理服務的物流企業、相關生產企業、高等院校和新聞媒體以及政府部門、企業、科研機構的相關負責人組成。會員單位分布於省內各地州市,從行業布局、經濟實力、品牌效應以及發展潛力等方面具有較強的代表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物流行業協會
  • 外文名:GanSu Logistics Profession Association
  • 成立時間:2008年10月16日
  • 從 事:第三方物流服務、綜合物流服務
  • 名譽會長:劉永富
  • 地 區:甘肅省
  • 屬 性:社會組織
  • 社團等級:AAAA
協會領導,協會宗旨,協會職能,內設機構,章程,

協會領導

第一屆協會主要領導(2008—2012年)
名譽會長:劉永富 甘肅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
會 長:田振璽 原甘肅省紀委常委、常務副書記
常務副會長:戴生廷 蘭州鐵路局總調度長
專職副會長兼秘書長:王勇謙 甘肅省商務廳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第二屆協會主要領導(2012—2016年)
名譽會長:劉永富 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副組長,扶貧辦黨組書記、主任
會 長:田振璽 原甘肅省紀委常委、常務副書記
常務副會長:戴生廷 蘭州鐵路局總調度長
專職副會長兼秘書長:王勇謙 原甘肅省商務廳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第三屆協會理事會成員(2016—2021年)
會 長(法定代表人):岳建武 蘭州隴海綠色產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甘肅省民間商會副會長
監事會監事長:吳 銘 蘭州仲裁委員會物流分會主任、甘肅省商業儲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執行會長:林明漢 北龍口國際商貿物流城總經理兼物流園區專業委員會主任
執行會長:王中正 成縣順通物流園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電商物流專業委員會主任
執行會長:常生榮 甘肅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副會長兼秘書長:宋光奇 甘肅省物流行業協會
第四屆協會理事會成員(2021-2025年)
會 長(法定代表人):岳建武 甘肅隴海物產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甘肅省總商會副會長
監事會監事長:吳 銘 蘭州仲裁委員會物流分會主任、甘肅省商業儲運總公司董事長
執行會長:段志春甘肅金輪公鐵聯運物流園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煤炭物流專業委員會主任
黨支部書記、專職副會長:宋光奇 甘肅省物流行業協會 
副會長(按姓氏筆畫排列)
丁曉雪(女)甘肅新網通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信息化工程事業部主任
王 珺(女)甘肅中外運供應鏈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 菁(女)甘肅加吉速運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中正 成縣順通物流園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希明 甘肅建投物流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順祿 敦煌順飛達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森林 甘肅森博源能源有限公司總經理
巨寶慶 蘭州新區商貿物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方紅明 甘肅中歐國際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
田多亮 甘肅通達鑫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經理
任貴民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銷售分公司業務營運部經理
劉光武 白銀有色鐵路運輸物流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劉偉珍(女)甘肅凱達國際貨運代理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 冰 蘭州金輪實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李文杰 甘肅省公路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路衍經濟部部長
李俊年 甘肅騰宇雲供應鏈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雪松 金川集團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
楊兵海 甘肅安達貨運有限公司總經理
楊明義 甘肅塞北農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
吳 越 武威市金沙物流園總經理
張 瑞 甘肅蘇寧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
陳小霞(女)甘肅物流集團蘭州國際港務區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兼通道物流專業委員會主任)
陳其鋒 中交物流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董事長
周雅順 甘肅財貿職業學院院長
趙正林 隴南東盛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
胡志宏 甘肅省高速公路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
秦進林 蘭州貨運西站(康順物流園)董事長
徐曉榮 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甘肅省分公司副總經理
高建軍 甘肅琦昆農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
郭鴻駿 蘭州糧食現代產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郭登明 甘肅國通大宗商品供應鏈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常生榮 甘肅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
焦新岩 蘭州中凱物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顏海濱 蘭州聯友食品冷藏有限公司董事長
秘書長、新聞發言人
陳 斌 甘肅省物流行業協會
常務理事(按姓氏筆畫排列)
馬 龍(回)天水元通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馬海濱 蘭州優冷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文音(女)甘肅創新物流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王桂蓉(女)甘肅東部運輸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常務副總經理
巴義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大客戶總監
馮 煜(女)蘭州信息科技學院經濟管理學院院長
劉安忠 甘肅冰洋製冷設備有限公司總經理
劉學瑞 甘肅酒泉智慧物流園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劉春彬 甘肅鑫港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
牟華懿(女)甘肅黃河新盛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
李 玲(女)張掖市新樂物流配送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李剛強 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鐵路運輸公司總經理
楊光輝 蘭州順豐速運有限公司總經理
楊盈軍 酒泉瑞銀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兼軍民融合物流專業委員會主任)
吳消滔 蘭州新區路港物流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張元國 蘭州億佳通倉儲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
張漢平 酒泉市物流行業協會會長
張學堯 山丹縣德隆農副產品保鮮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陳培澤 甘肅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陳毅德 武威市輝煌裝卸搬運有限公司行政經理
范一劍 甘肅建投重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周 斌 蘭州金宇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
柳吉德 甘肅省輕紡工業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賀昌龍 甘肅聖龍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
曹文春 甘肅省萬達物流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董鴻傑 蘭州傑鈞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
翟丹雲(女)甘肅省商業科技研究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滕 亮 張掖農投冷鏈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
理 事(按姓氏筆畫排列)
馬丁丑 甘肅農業大學財經學院副院長、教授
馬進祥 蘭州莊園牧場股份有限公司物流部經理
王 芳(女)甘肅天宸祥創業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 玲(女)蘭州財經大學數智化管理協同創新中心主任
王曉虎 蘭州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本部總裁
王銘寶 蘭州紅旗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維澤 金昌數字經濟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
白玉棟 蘭州金鳳凰航空貨運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
蘭 煒 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大學教授
朱茂軍 嘉峪關市金翼城鄉電商快遞物流集散中心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向萬里(土)蘭州交通大學現代物流研究所所長
劉 錦 甘肅三龍瑞工程機械有限公司總經理
劉偉國 西北師範大學商學院副教授博士
劉瀚鵬 蘭州冠利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
閆 軍 甘肅省物流與信息技術研究院院長
蘇 偉 蘭州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副教授
王 力 甘肅省物產集團皋蘭物流園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 濤 蘭州新遠匯貨運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亞紅(女)甘肅嘉禾木業包裝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秀瑩(女)金昌數字經濟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國強 甘肅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院長
王建華 蘭州泰力機械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維傑 蘭州康順達成國際物流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王增紅 蘭州新捷達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
蘭 煒 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處長、教授
任勝陽 甘肅海順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
劉 毅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蘭州潤滑油銷售分公司副總經理
劉亞軍 蘭州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黨委書記、副研究員
劉虹楊 中國重汽濟南輕卡蘭州分公司總經理
閆 軍 蘭州交通大學研究院高級工程師
米生祿 蘭州米家山百合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牟興明(回)蘭州新區盛世長達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
孫志忠 西北師範大學商學院副教授
杜 娟(女)甘肅乾行汽車商貿有限公司總經理
吳河龍 甘肅省輕工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助理
何小兵 蘭州新捷達物流有限公司經理
何康生 甘肅聖方舟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
張 晶 甘肅天馬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玉春 蘭州理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所所長
張世榮(回)蘭州新區穆薩國際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
張生景 甘肅省物產集團蘭州物流園有限公司總經理
陳源隆 甘肅省蘭舍包裝印刷有限公司總經理
邵則仲 甘肅鑫龍宇危運智慧產業園區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金安臣 蘭州隴海高原夏菜產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周 強 甘肅省交通物流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姜 旗 甘肅省商業與旅遊服務業職教集團理事長
秦梓華 蘭州文理學院經濟管理學院院長
高 烜 蘭州敦敦運輸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
郭義若(回)甘肅絲綢之路哈拉利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
郭凱明 甘肅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管理工程系主任、教授
梁建鋒 甘肅省物產集團河口物流園有限公司董事長
梁琳娜(女)甘肅政法大學商學院教授
謝致榮 蘭州順億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
雷 盼 蘭州隴盛祥物流有限公司總經理
藺國強 甘肅省物產集團皋蘭物流園有限公司董事長
薛淑麗(女)甘肅誠邦海倫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魏列福 張掖市捷安物流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協會宗旨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挖掘、集中、整合物流資源,加強物流學術研究和交流,發展壯大物流企業,培育物流需求市場,全心全意為會員及行業服務,維護會員及企業的合法權益,加強行業自律,密切社團、企業與政府間的聯繫,建立和完善我省現代物流體系,促進地區現代物流產業和物流企業的快速健康和諧發展,更好地為我省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協會職能

組織實施行業調查研究,提出行業產業政策建議;承接有關課題研究、政策研究項目;參與研究和制定我省物流行業發展規劃,對重大物流項目提出前期評估意見;開展行業統計、行業準入、職業資格審核、資質審查和管理等工作;開展行業自律,制定行規行約,規範物流行業行為;參與物流方面國家標準與行業標準的貫徹實施,參與行業地方標準的制訂與修訂;為物流園區和物流企業的改革、發展、經營管理提供諮詢服務,協助物流園區和物流企業進行物流項目、品牌、行銷策劃;支持大型運輸代理、第三方物流和大型工業企業進行物流配送中心建設,加快建立綜合性與專用性並存的各層次物流配送體系;開展市場調查,分析市場形勢,開發信息資源,建立信息網路和專業網站,為會員、企事業單位、政府部門提供全方位和個性化的資訊信息服務;與大中專院校合作,提高物流教育水平與設施建設,並採取多種形式為企業培訓各種專業人員,促進產學研的和諧發展;編輯出版會刊和有關書籍、資料;舉辦物流學術研討會、專題報告,提供國內外物流行業市場信息,普及現代物流知識,開展物流學術交流;推薦優秀物流企業和企業家、在物流理論研究和實踐以及組織協會活動中有突出成績的團體會員及個人會員;組織企業開展與國內外有關經濟組織和物流團體的交流活動,包括組織考察、人才培訓、舉辦展覽、學術交流、經貿洽談研討會、論壇等;參與協調行業之間的經濟、法律關係,調解會員之間糾紛,為會員提供法律諮詢服務,維護企業的正當權益;參與組織區域性商品交易活動,促進電子商務、物流配送、連鎖經營、代理等新型行銷方式的發展,提高物流業的科技含量; 組織會員開展公益事業,參與和開展有益於提高本行業社會地位的各種社會活動。

內設機構

協會常設辦事機構為秘書處,秘書處下設辦公室、會員部、外聯部、財務部。協會還設立了專家工作、物流園區、供應鏈金融、危化品物流、商貿物流、通道物流、煤炭物流、軍民融合物流等8個專業委員會,以及物流企業評估工作辦公室、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物流行業人民調解委員會、蘭州仲裁委員會物流分會等相關機構。

章程

甘肅省物流行業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協會名稱為甘肅省物流行業協會,簡稱甘物協。英文名稱為GanSu Logistics Profession Association,縮寫形式為GSLPA。
第二條 協會是由甘肅省從事物流業發展相關的生產、經營、科研、諮詢、教育等單位,重視本行業有社會影響力的個人,按照自願原則組成的社會團體,是全省性、行業性、自律性、非營利性的社團組織。
第三條 協會宗旨: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充分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及參謀、助手和諮詢作用,倡導行業自律,保障公平競爭,規範市場行為,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積極為政府、會員、行業及經濟社會服務,推動全省物流業健康高質量發展。
第四條 協會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甘肅省民政廳監督管理和相關行業管理部門業務指導。
第五條 協會活動地域為甘肅省及物流延伸所在地。
第六條 協會辦公地址設在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廣場南路107號浦發銀行大廈1505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協會業務範圍:
(一)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物流產業發展政策、法規,研究貫徹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行業的正當願望和合理要求,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二)受政府委託,組織和實施行業調查與行業統計,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行業發展規劃、行業產業政策、經濟立法等建議,並參與有關活動;
(三)開展市場調查,分析市場形勢,開發信息資源,建立信息網路,為會員、企事業單位、政府部門提供信息、技術和諮詢服務;
(四)推進本行業的企業改革與產業發展,表彰先進,組織經驗交流,提高企業現代化管理水平;
(五)組織對現代物流領域內的經濟理論與實務進行研究,舉辦各種類型的學術討論會、報告會,促進現代物流理論水平的提高;
(六)加強行業自律,制定行規行約,參與物流方面的國家、地方和行業標準化的制修訂,參與行業職業技能鑑定的質量認證,不斷提高行業素質和職業道德水準;
(七)採取多種形式為行業、企業培訓各類物流人才,提高物流從業人員的管理能力和業務水平;
(八)協助政府加強行業法制建設,促進公開、公平、公正市場秩序建立,接受委託參與協調行業之間的經濟、法律關係,調解會員之間糾紛,為會員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九)組織本行業開展各項與國外有關經濟組織和物流團體活動,包括組織考察、人才培訓、舉辦展覽、經貿洽談等,促進會員發展對外貿易、經濟技術、科學管理、學術研究等方面的合作與交流;
(十)經有關部門批准,組織全國性和區域性物流設備、技術等商品的交易活動;
(十一)組織發展行業公益事業,參與和開展有利於提高本行業社會地位的各種社會活動;
(十二)編輯出版發行會刊、年鑑、資料等出版物;
(十三)承擔政府有關部門的購買服務和會員單位委託的相關工作。
第三章 會 員
第八條 協會由甘肅省從事物流業發展相關的生產、經營、研究、諮詢、教育等機構按照自願原則組成。
凡從事物流相關業務且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贊成本協會章程,參加本協會活動,接受本協會委託的工作,按期繳納會費,經自願書面申請,協會批准後,可以成為本協會會員單位。會員單位以法定代表人或由其委派的業務主管領導人作為該單位代表。如有變更,應由新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派的業務主管人接替,並及時通知協會秘書處備案。
第九條 申請加入協會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協會章程;
(二)有加入協會意願;
(三)有一定經濟實力和影響力;
(四)依法註冊、守法經營,無不良記錄。
第十條 會員入會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會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
(三)由秘書處頒發會員證書。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會員代表大會,參加協會活動,接受協會提供的服務;
(二)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獲得協會服務優先權;
(四)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要求協會對其合法權益和業務活動給予支持;
(七)可按程式委派或更換會員代表。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
(二)執行協會決議;
(三)按規定繳納會費;
(四)維護協會聲譽和合法權益;
(五)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六)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 會員不履行義務時,可視為自動退會,會員退會時應交回會員證書和牌匾。
第十四條 會員如不遵守協會章程,協會可提出批評、教育;如有嚴重違反章程的行為或觸犯國家刑律時,經會長辦公會議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及任免
第十五條 協會由會員組成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是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協會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協會在法律、法規規定範圍內的業務範圍和工作職能;
(二)選舉協會理事會成員;
(三)選舉和任免協會會長;
(四)審議理事會、監事會的年度工作報告、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五)對協會變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六)改變或者撤銷理事會不適當的決定;
(七)制訂或修改章程、組織機構的選舉辦法;
(八)決定終止事宜;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通過,報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會員代表大會由理事會召集,並於開會日的1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協會全體會員。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事項應當形成會議紀要給予保存。
第十八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須經參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十九條 協會設理事會。理事會為會員代表大會常設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依照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協會章程規定履行職責。理事人數按協會會員適當比例設定。
第二十條 理事會職權: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二)選舉和任免常務理事;
(三)選舉和任免協會監事長;
(四)領導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五)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六)討論決定與本行業有關的重大問題和事項;
(七)本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理事會須有過半數的理事出席,其決議須經全體參會理事過半數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會應當對決議形成會議紀要,並向全體理事公告。
理事會會議由會長召集和主持;會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會長委託執行會長、副會長或者秘書長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二條 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執行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組成,常務理事會對理事會負責。
常務理事會職權: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二)選舉和任免副會長、執行會長;
(三)確認由會長提名的秘書長人選;
(四)制定協會內部管理制度;
(五)決定協會會費調整事項;
(六)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註銷和更名;
(七)決定協會分支機構和代表機構主要負責人。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其決議須參會常務理事二分之一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常務理事會會議由會長召集和主持;會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會長委託執行會長、副會長或者秘書長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五條 協會設立監事會。由監事長1人及監事2人組成,監事會成員應由理事會通過。監事會任期與理事會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會長、執行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秘書長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六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年度工作;
(二)監督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選舉、罷免;監督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履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三)檢查協會財務和會計資料,向登記管理機關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四)監事列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
(五)監督理事會、常務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當會長、執行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和秘書長等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協會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會員代表大會或政府相關部門報告。
監事長和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協會章程,接受會員大會領導,切實履行職責。
第二十七條 協會會長、執行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監事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在本行業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執行會長、副會長、監事長最高任職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得超過65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任何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八條 協會會長、執行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監事長均可連選連任,會長為協會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 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及會長辦公會議;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落實情況;
(三)可指定執行會長、副會長或秘書長臨時代行其職權;
(四)其他需要由會長處理的事項。
第三十條 執行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在會長領導下開展工作。協會設秘書處,負責處理協會日常工作。秘書處設立必要的辦事機構,配備必要的工作人員。秘書長對會長、執行會長、副會長和常務理事會負責。
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及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聘用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提名及聘用人員需報請會長決定;
(四)組織完成會長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可指定副秘書長臨時代行其職責;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一條 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和贊助;
(三)政府採購服務收入;
(四)在核准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 協會按國家相關規定和常務理事會通過的決定收取會費。
第三十三條 協會接受捐贈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或變相攤派。
第三十四條 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五條 協會按規定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實行嚴格的財務管理,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六條 協會資產按國家規定執行,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監督。
第三十七條 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 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條 協會專職工作人員均實行聘用制,年齡一般不超過65歲,工作人員待遇參考有關規定和協會實際決定。
第六章 黨建工作
第四十條 協會按照黨章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規定,經上級黨組織批准,設立黨組織,並按期進行換屆。
第四十一條 社會組織變更、撤併或註銷,黨組織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並做好黨員組織關係轉移等相關工作;上級黨組織應及時對社會組織黨組織變更或撤銷作出決定,督促指導所屬社會組織黨組織按期換屆,審批選出的書記,審核社會組織負責人人選,指導做好黨的建設的其他工作。
第四十二條 協會黨組織是黨在社會組織中的戰鬥堡壘,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基本職責是保證政治方向,團結凝聚民眾,推動事業發展,建設先進文化,服務人才成長,加強自身建設。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三條 協會章程修改,由協會秘書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形勢發展、協會實際情況進行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遇有特殊情況,章程修改可以召開常務理事會或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四條 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備案。
第八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五條 協會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並由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四十六條 協會終止動議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七條 協會終止後的剩餘協會財產,在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協會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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