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濕地保護管理中心

甘肅省濕地保護管理中心

甘肅省濕地保護管理中心的成立,使甘肅省有了專門的濕地保護管理機構,標誌著甘肅省的濕地保護管理工作將更加規範,同時也必將為甘肅濕地的保護髮揮重要作用。

機構設立,主要職能,濕地介紹,

機構設立

經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覆,省野生動植物管理局加掛甘肅省濕地保護管理中心牌子,與省野生動植物管理局合署辦公。

主要職能

其主要職能是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保護濕地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擬訂全省濕地資源保護與恢復規劃並監督執行;負責對全省濕地資源進行調查和監測;負責研究提出全省濕地保護的政策建議和措施;查處有關破壞濕地的違法行為;履行國際濕地公約的義務與職責。

濕地介紹

甘肅省地處我國內陸腹地,是長江、黃河和主要內陸河流的重要水源涵養區,是國家主體功能區劃中確定的重點生態保護區,承擔著我國主要江河源頭水源保護、涵養、防風固沙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重要生態功能。複雜多樣的地形地貌,蘊育了豐富的濕地資源。全省分布有河流濕地、湖泊濕地、沼澤濕地和人工濕地等多種類型的濕地169.39萬公頃,濕地面積占全省國土面積的3.98%。目前,全省有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10處,其中國家級3處,省級7處,總面積300多萬公頃。國家濕地公園7處,省級濕地公園1處,總面積1萬多公頃。全省受到有效保護的濕地占濕地總面積的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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