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岷縣“慕麗水岸”茶樓影響行洪安全案

2010年,甘肅潤X公司在未經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審批同意,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在岷縣岷陽鎮迭藏河(黃河支流)城區段河堤右岸違規修建觀景台,並一直以“慕麗水岸”茶樓名義從事商業經營活動。該建築影響行洪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岷縣綜合執法局作為具有城市規劃管理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未能依法履行監督職責,致使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受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岷縣“慕麗水岸”茶樓影響行洪安全案
  • 發生地點:岷縣岷陽鎮迭藏河
關鍵字,要旨,基本案情,調查和督促履職,訴訟和執行,指導意義,

關鍵字

行洪安全 違法建築 未完全履職 行政公益訴訟

要旨

行政主管部門在檢察機關介入並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後合理期限內仍未窮盡一切手段保護公益,檢察機關可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基本案情

2010年,甘肅潤X公司在未經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審批同意,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在岷縣岷陽鎮迭藏河(黃河支流)城區段河堤右岸違規修建觀景台,並一直以“慕麗水岸”茶樓名義從事商業經營活動。該建築影響行洪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岷縣綜合執法局作為具有城市規劃管理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未能依法履行監督職責,致使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受損。

調查和督促履職

2018年5月25日,甘肅省岷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岷縣綜合執法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其嚴格履行城市規劃管理職責,制定整改方案,責令甘肅潤X公司限期拆除違章建築物“慕麗水岸”茶樓,清除建築垃圾,疏浚河道,恢復原狀,確保行洪暢通和度汛安全。2018年7月24日,岷縣綜合執法局作出整改回復,認為該項目屬於違法建設,並先後下發了《責令改正(限期拆除)通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強制執行催告書》,要求該公司於2018年7月24日前自行拆除所建的違法建築物。整改期限屆滿後,涉案建築仍未拆除,危險狀態仍未消除。

訴訟和執行

2019年2月14日,岷縣人民檢察院向定西市安定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請求判令岷縣綜合執法局依法履行法定職責,對岷縣岷陽鎮迭藏河城區段河堤右岸違章建築物“慕麗水岸”茶樓全部實施拆除,清除建築垃圾,疏浚河道,恢復原狀,確保行洪暢通和度汛安全。起訴後,岷縣綜合執法局積極整改,認真履職,於2019年3月23日對該違章建築物依法強制拆除,岷縣人民檢察院派員現場監督。因違章建築已經拆除,岷縣人民檢察院變更訴訟請求,僅請求確認岷縣綜合執法局未完全履職的行為違法。2019年8月1日,法院判決支持了檢察機關訴訟請求。

指導意義

本案中,岷縣綜合執法局在收到檢察機關的訴前檢察建議之後,雖然也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如下發《責令改正(限期拆除)通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強制執行催告書》等,但是在違法建築依然沒有被拆除的情況下,沒有採取進一步的措施制止違法行為,導致公益處於持續受損狀態。岷縣人民檢察院以岷縣綜合執法局未能依法完全履職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最終實現了保護公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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