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全省一張網”建設方案

《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全省一張網”建設方案》已經甘肅省政府同意,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3年3月20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全省一張網”建設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3月20日
  • 發布單位: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
為加快建設全省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制度完備、治理完善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體系,進一步提升公共資源配置效率、效益和公平性,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應進必進、統一規範、公開透明、服務高效原則,加快推動構建數據“一網共享”、交易“一網通辦”、服務“一網集成”、監管“一網協同”的公共資源交易“全省一張網”新格局,進一步營造統一開放、公平競爭、利企便民、高效規範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環境。
(二)主要目標。到2023年年底前,建成全省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數據底座和全省統一的網上交易服務大廳、移動端交易服務大廳;形成統一制度規則、統一技術標準、統一數據規範、統一服務模式、統一監管方式的“五個統一”運行規範體系;推動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充分套用,平台數位化轉型取得明顯成效;推動適合市場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資源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交易;建成覆蓋全省域、全鏈條、全要素的公共資源交易“一張網”平台體系和運行規則制度體系。
二、重點任務
(一)推動數據“一網共享”。
1.建立全省統一數據底座。按照縱向貫通、橫向聯通目標,依託省數字政府大數據基座和數據共享交換平台,構建全省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數據底座,形成統一的技術標準規範,推動省公共資源交易平台與市縣平台信息系統互動貫通、交易業務全面協同,與行業監管部門信息系統互動聯通、數據信息充分共享,為信息查詢、項目交易、協同監管提供更加完整、準確的數據支撐。(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牽頭,省市場監管局、省大數據中心、省財政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自然資源廳、省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2.深化區塊鏈技術套用。推動公共資源交易區塊鏈基礎服務平台在全省套用,實現交易數據確權、數據區塊鏈存證查證、交易規則智慧型契約在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一鏈通用”。堅持“應上盡上”原則,實現全省公共資源電子化交易數據、交易規則邏輯全面上鏈。套用區塊鏈智慧型契約固化投標截止時間判斷、投標檔案一致性判斷、專家隨機抽取等關鍵交易規則的程式邏輯,確保電子化交易邏輯公開透明、過程可溯可查、結果不可篡改。積極推進跨省域公共資源交易數據和交易規則邏輯的跨鏈共享互認、安全可信。(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
3.推進數據共享利用。推動公共資源交易平台與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政府採購管理交易系統深入對接,實現項目前期數據或項目備案數據(項目代碼、項目名稱、項目類型、項目法人單位、招標採購方式、項目預算等項目基本信息以及審批備案部門、時間、文號、結果等審批備案事項信息)一鍵獲取。推動與省數字政府大數據基座、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及相關部門的系統對接和數據共享,實現市場主體信息、資質業績數據、信用數據、監管數據在公共資源交易過程中直接套用。(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自然資源廳、省醫保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省大數據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交易信息全程公開。堅持公開透明,推進“陽光交易”。調整更新《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公開目錄》,依託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網,對全省範圍內進入平台交易的項目,依法依規公開全過程交易信息,確保市場主體無障礙查詢瀏覽公開信息,以公開促進公平公正。(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
5.深化數據開發套用。進一步挖掘公共資源交易數據資源價值,規範統一交易數據填報格式及標準,確保交易數據完整準確。構建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監管數據分析模型,用大數據手段提升交易服務質量、豐富交易監管方式。探索套用大數據開展市場趨勢研判、跟蹤政策執行效果、加強市場風險預警,為巨觀經濟決策、最佳化營商環境、規範交易市場提供參考。(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
(二)推動交易“一網通辦”。
6.拓展平台覆蓋範圍。持續推進“應進必進”,對納入交易目錄的,按照明確的標準和方式確定時間表、路線圖,“成熟一項、進入一項”。加快推進水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售,以及林權、草原承包經營權、農村集體產權、用能權等全部進入平台交易。(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牽頭,省財政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草局、省機關事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深入推進全流程電子化。深入對接省數字政府系統平台,充分利用公共資源電子信息系統,積極推進全流程電子化向標前和標後貫通,為市場主體提供項目交易全周期的電子化服務,實現項目審批、交易、監管全流程電子化。最佳化遠程異地評標調度程式,對全省評標席位、專家抽取、異地評標視頻會議、視頻監控、交易見證、檔案歸集進行統一系統自動調度、數據自動流轉。(省財政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8.最佳化交易服務電子化流程。建設全省統一的網上交易服務大廳,為市場主體提供統一項目入場、統一信息發布、統一檔案下載、統一檔案遞交、統一專家抽取、統一契約管理、統一檔案調閱等“一門進入、一網通辦”的交易服務。整合共享全省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現有場所設施、專家資源、信息系統,套用信息化手段進行技術對接,實現平台從有形場所向電子化平台轉變。建設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掌上服務大廳,與電子營業執照信息系統對接,實現手機掃碼登錄、電子簽章、實人認證、業務辦理、進度提醒、信息訂閱查詢及推送分享等功能,推動公共資源交易業務的移動端和PC端“雙端並行”,實現公共資源交易“移動辦”“掌上辦”。進一步提升完善各類第三方電子交易系統功能,為交易項目評審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技術支持。(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牽頭,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9.實行專家資源共享和線上抽取。根據《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遠程異地評標(評審)管理辦法(試行)》,建立跨區域專家資源共享、交易信息互聯及異地評標等工作機制,套用全省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區塊鏈服務建立遠程異地評標評審專家抽取系統,與全省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共用共享、開放對接、共同維護。套用數據信源加密技術確保網路信息安全,實現本地項目評標專家網路自助抽取,遠程異地評標項目全省統一系統抽取,推動優質評標專家等資源跨地區跨行業共享。(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
10.拓展數字證書兼容互認。完善全省統一的數字證書(CA)互認平台功能,最佳化市場主體註冊、數字證書管理等服務,推動數字證書線上辦理,推廣無介質數字證書在掃碼登錄、刷臉登錄、簽名(簽章)等方面的套用,實現實體介質數字證書與無介質數字證書互認通用。積極推動與我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數字證書互認技術、技術架構相同的省份之間的跨省域互認共享。(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
(三)推動服務“一網集成”。
11.創新綜合服務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豐富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功能,面向市場主體、中介機構、評審專家、社會公眾、行業監管部門等,提供精細化、便捷化、智慧型化的信息、場所、交易、見證、契約、檔案等服務。集合對接政府採購網上電子商城、省級中介服務“網上超市”、各市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招標代理服務中介超市等系統,探索推動交易平台與政府採購契約融資平台、金融機構等的合作,進一步提升服務效能。(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牽頭,省財政廳、省大數據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完善市場主體信息庫。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主體信息庫。匯聚企業電子證照、資質信用、中標業績、社保繳納等信息,實現數據一鏈共享、信息一鍵使用。提供企業信息查詢、契約業績展示、交易信用評價等系統功能,滿足企業註冊、評標評審等多場景直接調用和驗真服務,實現市場主體“一網註冊、全省通用”。(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牽頭,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省人社廳、省大數據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對接管理相關電子交易系統。開放對接經行業監管部門技術評審認可的各類第三方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並將其納入“一網通辦”系統進行管理。實現第三方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的對接申請、核准上線、終止停服等業務和管理事項的一網辦理。向社會公開第三方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的操作手冊、收費明細、客服渠道、投訴處理等信息,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在公共資源交易“全省一張網”建設中的積極性,增強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息化服務供給。(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
14.建設套用契約簽約管理系統。套用全省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區塊鏈服務建設契約簽約管理系統,對接省級政府採購契約管理系統,套用各行業主管部門擬定的契約示範文本,按行業分類為市場主體提供模板化、結構化的電子契約,對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契約簽約等進行全流程電子化服務。通過契約內容結構化數據與招標採購檔案自動校對,對不按照招標採購檔案和交易結果規定簽訂契約的行為進行預警提示,規範市場主體履約行為。(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牽頭,省財政廳負責)
15.深化交易項目見證服務。制定全省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見證要素目錄和見證規則,對市場主體的交易現場行為和各電子系統中的交易過程進行全面見證,保證交易系統程式邏輯公開透明,各類交易數據、交易行為動態留痕、可溯可查,經見證的交易過程和結果客觀真實,全面提升電子化交易的公信力。(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
16.推進交易檔案網路化利用。根據《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交易電子檔案管理辦法(試行)》及統一數據標準,保證已歸檔交易數據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實現政府部門、社會公眾一門進入線上提交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項目檔案利用申請,一網線上進行授權範圍內的檔案查詢、借閱、複製等檔案利用操作,同時可通過區塊鏈對檔案數據的真實性進行線上驗證。(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
(四)推動監管“一網協同”。
17.推進全流程協同監管。制定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權責清單和交易規則,建立權責清晰、一網協同的事前、事中、事後責任體系和行業統一的監管方式。紀委監委、公安機關、審計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和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加強協同聯動和溝通協調,有效防範和打擊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行為。與省數字政府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對接,推動公共資源交易平台與行業監管部門數據互通共享,實現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審批(備案)結果、交易現場行為和全過程交易數據、契約簽約備案等全鏈條、全過程線上監管和協同監管。在基礎較好的白銀市、張掖市、慶陽市開展協同綜合監管模式先行試點。(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審計廳、省政府國資委、省醫保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18.推進信用聯合獎懲。制定《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信用管理辦法》,建立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信息記錄、歸集、公開、共享、套用的技術和數據標準,將各行業主管部門監管的市場主體基本信息、獎懲信息、承諾信息等信用信息,統一歸集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甘肅)和省數字政府大數據基座信用主題庫,通過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網對上述信用信息進行一網展示、提供一網查詢,為監管部門開展信用監管和失信懲戒提供信息依據。探索建立企業信用修復機制,鼓勵企業重塑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審計廳、省政府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省人社廳、省醫保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19.推動實施智慧監管。探索市場主體交易行為及項目全生命周期多部門協同監管機制,推進市場主體、中介機構和交易過程信息全面記錄、實時互動。採用大數據技術對關聯數據進行系統歸集、分類、統計、分析,為有關部門依法及時受理、調查和處理市場主體質疑、異議及投訴提供支撐。推進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慧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運用,加強對弄虛作假、圍標串標等行為的監測預警,以及對開標、評標、專家抽取等環節的線上監管。(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建立“五個統一”運行規範。
20.建立全省統一制度規則。進一步明確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和電子服務系統的功能定位與業務覆蓋範圍,建立全省統一的信息發布、場所設施、專家抽取、見證、契約、檔案及交易監管、交易信用、運行管理等制度體系。制定公共資源網上交易、網上辦理、公告公示規範,統一交易項目從入場到出場的網上服務流程,統一各行業、各領域、各業務環節網上辦事所需的材料清單,統一公告公示、中標通知等的格式(各行業主管部門已有法律或部門規章的從其規定)。行業監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全省統一的公共資源招標採購標準文本,完善標準檔案編制規則,適應電子招投標要求。(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自然資源廳、省醫保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21.建立全省統一技術標準。編制公共資源交易數據匯聚、服務大廳接入、身份認證、數字證書和電子印章接入、業務存證等技術標準,形成全省統一的電子交易系統對接技術規範和系統接口標準,並以技術文檔和庫表掛載方式,通過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統一向社會公開,積極推進與國家標準規範銜接融合。(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
22.建立全省統一數據規範。按照國家數據規範要求,編制全省統一的平台系統數據規範,統一數據分類、編碼規則、欄位規範和代碼等,明確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數據交換共享的格式要求,打破系統對接、數據共享的壁壘,實現系統互聯、數據共享,為深度挖掘交易數據資源價值奠定基礎。(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
23.建立全省統一服務模式。全面梳理最佳化公共資源進場交易辦事指南、流程環節,完善交易服務機制,制訂全省分類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標準和操作規範。加快全流程電子化交易,常態化開展遠程異地評標(評審),推動全省各級平台實現交易流程環節和交易服務模式統一。(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
24.建立全省統一監管方式。分行業制定實行全省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方式。深化公共資源電子信息系統與各行業監管部門系統對接和監管數據互認共享,推動交易監管由線下監管向線上監管轉變、由交易關鍵環節監管向全覆蓋全鏈條全流程監管轉變。強化對交易活動的動態監督、交易異常行為的預警和交易異常數據的溯源查證,為行政監管提供支撐。(省財政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自然資源廳、省醫保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要統籌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全省一張網”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要強化綜合協調和日常調度,加強跟蹤指導和督促檢查,適時開展成效評估,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全省一張網”建設。各市州、蘭州新區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協調聯動、密切協作,切實形成工作合力。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市州、蘭州新區和各責任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對照建設方案,逐項明確工作任務、細化工作舉措、建立工作檯賬,及時研究解決“全省一張網”建設推進中的難點、堵點問題,確保各項建設任務有力有效落實。
(三)強化經費保障。財政部門負責保障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必需的場所建設、系統改造、運行維護等經費。積極採取財政投入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方式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全省一張網”建設,探索開展公共資源交易數據服務和數據產品市場化運營,多渠道保障平台建設維護經費。結合全省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運行現狀,充分利舊減少重複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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