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公布入選“甘肅省優質高職院校建設計畫”項目培育學校的通知》(甘高教〔2017〕15號)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項目培育。
按照“建設計畫”項目培育工作安排,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經費保障,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項目管理運行機制、激勵保障機制,強化項目目標管理和過程管理,按時保質完成項目培育,確保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建設順利推進。
二要大力推進項目建設。
不斷完善體制機制創新與綜合改革、優質特色專業、教師隊伍、技術技能積累與社會服務、國際交流與合作水平等方面的建設;深入細化項目建設方案,凝鍊方向、聚焦重點,進一步明確總體建設目標和思路,進一步探索推進各分項目標任務,進一步加強完善相關保障機制,建立台賬,細化任務,明確責任,不斷強化實踐,打牢項目培育工作的基礎,確保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工作的全面性和系統性。
三要適時開展省級認定。
培育期滿後,教育廳將聯合省財政廳根據各入選高職院校實際建設成效,結合《甘肅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評審辦法》和各校建設方案開展省級認定工作,驗收入選高校項目培育情況,對通過省級認定的高職院校,將確定為“省級優質高等職業院校”,並推薦遴選國家級優質高等職業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