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甘肅省屠宰稅徵收辦法》等10件規章的決定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甘肅省屠宰稅徵收辦法》等10件規章的決定在2003.04.01由甘肅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甘肅省屠宰稅徵收辦法》等10件規章的決定
  • 頒布單位:甘肅省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3.04.01
  • 實施時間:2003.04.01
  •  類別 :規章
2003年3月25日省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
二00三年四月一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2003年3月25日省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通過,決定對《甘肅省屠宰稅徵收辦法》等10件行政規章予以廢止。現將本次廢止的規章目錄和說明公布如下:
序號:1
名稱:甘肅省屠宰稅徵收辦法
文號:1997年12月31日省政府令第29號公布
說明:屠宰稅已在農村稅費改革中取消。
序號:2
名稱:甘肅省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徵收管理使用實施細則
文號:1992年8月18日甘政發〔1992〕170號文發布
說明: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已在農村稅費改革中取消。
序號:3
名稱:甘肅省農村水利勞動積累工暫行規定
文號:1988年8月2日甘政發〔1988〕139號文發布
說明:勞動積累工已在農村稅費改革中取消。
序號:4
名稱:甘肅省農業稅徵收辦法
文號:1958年原省人民委員會公布
說明:農村稅費改革已有新規定。
序號:5
名稱:甘肅省牧業稅徵收辦法
文號:1995年10月9日省政府令第17號公布
說明:農村稅費改革已有新規定。
序號:6
名稱:甘肅省關於農業特產稅收入徵收農業稅的實施辦法
文號:1994年7月18日省政府令第9號公布1997年10月22日省政府令第27號修正
說明:農村稅費改革已有新規定。
序號:7
名稱:甘肅省考核評定重契約守信用企業辦法
文號:1991年6月12日甘政發〔1991〕101號文發布
說明:主要內容與國家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不相適應。
序號:8
名稱:甘肅省實施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細則
文號:1990年7月25日甘政發〔1990〕129號文發布1997年10月22日省政府令第27號修正
說明:主要內容與2000年11月5日國務院公布的《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不相適應。
序號:9
名稱:甘肅省火車與其他車輛碰撞和鐵路路外人員傷亡事故處理暫行規定實施辦法
文號:1980年3月18日甘政發〔1980〕69號文發布
說明:主要內容與1990年9月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不相適應。
序號:10
名稱:甘肅省各級機構編制暫行管理辦法
文號:1980年1月20日甘政發〔1980〕15號文發布
說明:主要內容與新的編制管理體制不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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