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質量獎

2011年12月,甘肅省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省質監局)發出通知,2011年度甘肅省人民政府質量獎(以下簡稱省政府質量獎)開始申報。由此,甘肅省政府質量獎首次評審正式啟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人民政府
基本情況,首次開評,

基本情況

甘肅省人民政府質量獎是甘肅省政府設立的質量領域的最高獎勵,授予在甘肅省內登記註冊,具有法人資格,質量管理成效顯著,對甘肅省經濟社會發展作出卓越貢獻的企業或組織。

首次開評

本年度省政府質量獎共設3個名額,申報時間自通知之即日起至2012年1月20日結束,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推進質量振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辦理部門為各市州質監局)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質量獎評審實施細則》要求,統一報省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申報企業或組織必須建立卓越績效管理模式並有效運行,同時具備《甘肅省人民政府質量獎實施辦法》中規定的6個條件:符合國家產業、環保、能源、安全生產、質量等政策且在本省註冊登記並正常運行5年以上;建立有效運行的質量管理體系或其他相關行業的管理體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持續改進機制;執行《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19580)國家標準,具有較強的自主創新能力,質量效益突出,近3年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和質量水平位居省內或同行業領先水平;具備甘肅名牌產品或其他省級以上品牌稱號,品牌優勢突出;具備A級以上質量信用等級,具有良好的質量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近3年內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保、公共衛生等事故,沒有因自身原因導致服務對象(用戶、顧客)的重大投訴,無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獲得省政府質量獎的企業和組織,省政府將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的獎勵,並在各項扶持政策上給予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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