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縣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涼山州委辦公室涼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甘洛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涼委辦發〔2010〕88號)和《中共甘洛縣委甘洛縣人民政府關於甘洛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甘委發〔2010]〕22號),設立甘洛縣交通運輸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洛縣交通運輸局
  • 職責:指導城市公共客運管理
  • 地點:中國地區
  • 實質:交通運輸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職責調整

(一)將縣交通局的職責、縣規劃和建設局承擔的指導城市公共客運管理(含計程車行業管理)職責整合劃入縣交通運輸局。
(二)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三)取消公路養路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等交通規費的徵收職責。
(四)加強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的銜接,促進各種運輸方式協調發展。
(五)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幹線交通,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六)加強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監督管理和交通運輸應急管理職責。
(七)加強對交通運輸行業和產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

主要職責

甘洛縣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全縣經濟發展總體需要,負責巨觀調控全縣的交通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公路、水路、汽車客貨運輸站場等交通運輸發展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對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的管理、維護交通建設行業平等競爭秩序。制定農村公路發展措施,組織實施國家、省、州重點公路工程建設,監督指導鄉鎮交通建設項目實施。
(三)負責提出公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公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審計工作。
(四)負責全縣公路設施的日常維護、管理;負責全縣公路、橋樑、隧道收費站點選址工作。
(五)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貫徹執行公路、水路及汽車站場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組織協調公路、水路及汽車站場相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交通行業和產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特許經營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管理工作。
(六)承擔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責任。培育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維護交通運輸行業平等競爭秩序,指導城鄉客運管理和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運輸價格,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
(七)承擔路政管理職責。指導、監督路政管理部門對公路的路產路權按照法律法規進行維護。
(八)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的黨建、精神文明建設、廉政建設、行風建設、職工隊伍建設、工會、交通科技、依法行政及監察審計工作。
(九)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搶險、救災、戰備等緊急客貨運輸,負責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
(十)貫徹國家有關交通運輸科技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推動行業科技創新和進步。負責指導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計量、質量、技術標準和規範工作,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交通戰備的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地方交通戰備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甘洛縣交通運輸局設4個內設機構和縣交通戰備辦公室1個行政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秘、政務督辦、提案辦理、文書檔案、機要、保密和機關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起草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材料;承擔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及承辦事務;負責接待、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和督查督辦信訪案件;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和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年度考核;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黨建、工會、精神文明建設、行業作風建設、思想政治、交通科技教育、依法行政及監察審計工作;負責宣傳報導和信息上報工作。編制交通運輸行業中長期財務規劃,指導和監督交通運輸行業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作;承擔交通專項資金的籌集、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單位財務收支、預決算管理;負責國有資產合理使用和保值增值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指導直屬單位勞動保護、工資及職業病防治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城市公共客運的行業管理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公交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服務質量監管工作,指導計程車行業管理工作。
(二)工程管理綜合股。
組織編制全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研究擬定全縣公路和水路行業發展戰略,擬定公路、水路和汽車客貨運輸站場等行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公路新建、改造規劃、工可審查立項、工程招投標的組織實施;貫徹執行交通運輸行業工程建設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監督管理鄉道以上(含鄉道)公路建設項目實施,維護公路建設市場秩序;監督指導交通運輸建設工程項目質量、造價和契約管理;承擔公路建設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的信用評價、資質管理工作;負責公路建設工程進度報表的布置、收集和報送工作。負責全縣公路、水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應急指揮信息平台的規劃、建立、管理,參與應對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案編制及處置工作;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組織擬訂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相關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公路、水路汛期預防及水毀搶險,公路、水路、橋樑的安全技術、標誌、標線設定管理實施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管理目標責任考核、監督檢查和宣傳教育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監督指導通村公路建設招投標制、項目法人制、工程監理制、契約管理制的貫徹執行和施工組織管理、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三)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股。
負責全縣通村公路建設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制定通村公路建設管理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協助有關單位和部門制定通村公路建設規劃,並根據農村公路項目建設情況,提出資金補助意見;指導全縣農村公路設施的維護和管理;依法監督通村公路基本建設程式和招標投標工作,規範通村公路建設市場,維護通村公路建設市場秩序;承擔通村公路建設項目的測設內業、外業勘測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牽頭組織通村公路建設項目的竣(交)工驗收工作;負責監督指導通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負責通村公路建設工程技術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行政審批服務股。
負責受理和辦理縣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按照本部門的授權對縣級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審批(核准、備案);對需要上級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審核、轉報;對需要進行專家論證、部門會審等行政審批事項進行組織、協調;對本部門在政務服務中心的視窗和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完成本部門和政務服務中心交辦的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

甘洛縣交通運輸局行政編制7名。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縣交通戰備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紀檢組長1名(副科級)。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

現任領導

局長:孟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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