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是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
- 類別:機構
- 主管:救災救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州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法規、規章草案,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依法對全州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及其分支(代表)機構的登記管理和監察職責。
(三)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組織指導救災捐贈。
(四)牽頭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城鄉醫療救助、臨時生活救助工作。
(五)指導城鄉社會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社區和村級自治組織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幹部的表彰工作。
(六)負責對防災減災、社會福利、養老服務等項目建設規劃、資金的監管工作,規範項目審查、申報、審批程式,健全完善資金分配、賬戶管理制度。
(七)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老齡工作,指導老年人及孤兒、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八)負責社會慈善、社會捐贈、民眾互助等社會扶助活動,推進慈善事業的發展。
(九)負責婚姻管理、殯葬管理、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負責行政區劃的管理工作,指導地名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負責全州各級行政區域界線矛盾糾紛的排查和預防化解,向州政府提出解決爭議的建議、方案。
(十一)負責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和補助工作,依法審核、申報革命烈士和評定有關人員傷殘等級,指導全州烈士紀念建築物和其他優撫事業單位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城鎮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殘疾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站)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軍供站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三)組織和指導開展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五)承辦州委、州政府和省民政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 公 室
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機關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人才發展規劃;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督察督辦、政務協調、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的應訴工作。負責民政信息管理和宣傳、理論研究工作;指導全州民政系統法制建設;承擔民政科級管理和民政職業技能鑑定有關工作;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黨委工作。
民間組織管理科
負責全州社會團體機構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管轄權依法對全省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指導和監督各地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
優撫安置科
指導監督全州各項優待撫恤政策的落實情況;負責城鎮士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殘疾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承辦有關人員傷殘評定和烈士評審工作;承辦優待撫恤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指導烈士紀念建築物和其他優撫事業單位管理工作;負責承辦安置、軍休、軍供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站)的建設和管理服務工作;指導軍供站工作。
救災處(防災減災辦公室)
貫徹執行救災工作的政策、規章,指導全州減災救災工作。負責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和災民生活救助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救災物資儲備和省級生活類救災物資代儲工作;負責災情核查和災情信息的整理、編髮及災情統計工作;承辦減災業務,擬訂並組織實施防災減災規劃,開展防災減災工作。
社會救助科
負責全州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低保管理、五保供養、敬老院建設和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負責綜合城鄉醫療救助、臨時生活救助、社會救助信息化管理工作;負責城鄉低保資金的分配、監管工作;負責農牧村特困民眾最低生活保障;負責健全完善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工作機制;協同其他部門開展有關專項救助活動。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擬訂全州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幹部的表彰工作。
區劃地名科
負責全州行政區劃與地名管理工作;承辦全州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負責擬訂指導行政區劃總體方案和小城鎮發展規劃;負責管理和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定。
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科
擬訂全州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機構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管理指導甘南州民政綜合福利服務中心(老年公寓、兒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社會福利和權益保障工作;負責管理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負責全州社會公益慈善、社會捐助等社會扶助活動。
社會事務科
指導全州婚姻登記、殯葬管理、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承擔涉外和涉港澳台婚姻登記、涉外收養登記、經營性公墓的審批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管理機構工作。
規劃財務處
起草制定全州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承辦全州民政基本建設項目的申報、銜接工作;負責中央、省、州財政撥付民政事業資金監管工作;承擔規劃制定及項目的編制、申報工作;負責全州民政事業統計工作;負責項目編制和統計月報、季報、年報、台賬工作。
甘南州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織、指導、協調全州雙擁工作;負責協調軍民共建工作;承辦州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承辦州委、州政府、軍分區交辦的工作,組織開展全州雙擁模範城(縣)創建工作。
福利彩票發行辦公室
負責全州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的組織、協調、管理、使用工作;指導各縣市開展福利彩票、電腦彩票銷售工作。
行政區域界線管理科
負責協調各縣市落實省、州、縣際勘界協定;承擔各縣市省、州、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活動的組織領導和具體實施工作職責。
邊界爭議調查調處科
負責全州各級行政區域界線矛盾糾紛的排查和預防化解;調查和調處全州省、市州、縣級行政區域界線勘界協定落實中發生的爭議糾紛;向州政府提出解決爭議的建議、方案。
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辦公地點:甘南州民政社會福利綜合服務中心六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