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縣財政局

甘南縣財政局

甘南縣財政局是甘南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成立於1984年11月9日,縣財政局行政編制34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南縣財政局
  • 外文名:Gannan county bureau of finance
  • 辦公地址:甘南縣財政局
  • 性質: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甘南縣財政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會計法規及有關方針政策,指導協調全縣財政、地方稅收、會計工作;在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內,制定全縣財政、預算、稅收、財務、會計等方面的規章制度,監督各部門、各單位有效執行。
(二)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縣財政發展戰略及長期財政計畫,撰寫年度預算草案和預算外收支計畫,編制全縣年度財政收支決算,對分配、再分配進行綜合平衡;確定和落實全縣年度稅收計畫;制定財政監督措施。
(三)參與全縣巨觀經濟決定和管理,不斷完善和深化財稅體制及配套改革;參與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國有資產管理、基礎投資、經濟貿易、文教科技、物價、住房、土地管理等方面的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職工待業保險基金和職工養老基金的財務制度;運用財政稅收政策,對全縣經濟進行巨觀調控。
(四)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貫徹執行中央與地方、縣與鄉、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分行業的財務制度。
(五)負責全縣預算資金的管理、監督和調度。包括上級專項撥款、各項補助和縣級財政安排的生產和行政事業性支出。並負責對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進行管理。
(六)按有關政策法規管理和監督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的實施。負責管理公積金和政府性的專項基金。
(七)管理和指導全縣會計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註冊會計師和社會審計工作。保障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組織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企業會計準則》的貫徹和實施。
(八)指導和監督鄉財政業務,監督全縣財政收支和縣直部門的財務活動;監督社會經濟中介機構依法從事情況;檢查財政、地方稅收政策法令、法規制度執行情況,查處違反財經紀律問題;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清理亂收費、亂集資、亂罰款工作。
(九)制訂全縣財政幹部的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對財政幹部和會計人員的專業培訓;負責全縣財政宣傳、信息統計。
(十)執行國家和省頒布的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編制縣級年度國有資產經營預決算,負責國有資產收益收繳的管理;負責企業國有資產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產權登記、國有股權管理,產權糾紛調處和資產流失查處等工作;負責指導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和財產評估業務。
(十一)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資金;負責社會保障資金收繳支出的檢查監督。
(十二)負責全縣政府採購工作。
(十三)依法配合統計部門組織和指導本部門、本系統開展統計調查,確保各項數據真實準確和應統盡統。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信訪接待、秘書事物、檔案管理和辦公自動化等機關日常政務、事務工作;負責起草局內各項管理規章制度、領導講話、報告和檔案;負責綜合調研、財政宣傳、信息採集和報導;參與財政政策研究;負責落實、檢查、督辦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協調各股室間有關事宜、負責財政刊物征訂工作、負責局財務經費管理、離退休老幹部管理,幹部培訓工作。
二、預算股
負責全縣財政預算管理,編制年度縣本級預算和匯總縣鄉預決算;參與全縣巨觀經濟決策和財稅政策的制定;負責全縣及縣本級預算收支的管理,參與制定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及定額;審查和批覆部門預算;提出增收節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議;負責制定鄉鎮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指導鄉鎮預算管理工作;起草全縣及縣本級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決算報告,監督預算執行情況,協調局內各股及有關部門的業務工作。
三、企業財務管理股
參與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和清產核資,組織並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財務制度,負責工業、交通、商業、糧食、城市公用、境外、外商投資、旅遊等企業的財務管理和監督檢查及指導工作,參與國有資產權屬界定、登記、轉讓、負責監管國有資產權益,負責企業技術改造、虧損補貼、稅收返還、貸款貼息等國家資金的管理及資金的追蹤問效,審核、編制企業月份及年度財務決算和部門事業費預決算。
四、文教行政財務管理股
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會同分管部門研究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參與制定部門行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財政支持分管部門事業發展項目,參與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支持建議。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管理部門和單位預算內外專項支出指標,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審核編報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監督、指導、審查分管部門和單位的財務工作。
五、國庫股
貫徹執行國家金庫管理條例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擬定全縣國庫管理方面的有關規定和辦法;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監督管理部門預算執行;負責全縣財政資金的調度和預算內外收支會計結算;編制全縣財政總決賽;負責管理國庫支付中心工作;統一管理縣級財政在各銀行開設的賬戶;組織和協調國債發行、兌付工作;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六、農業財務管理股
擬定農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管理農業企業、事業財務;管理監督農業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對專項資金跟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參與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和檢查驗收;管理農口部門事業經費,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參與研究部門行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財政支持分管部門事業發展的項目,參與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支持建議;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審核編報分管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七、社會保障股
參與管理限制衛生、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等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研究制定工作;會同分管部門制定收繳、使用、基金、資金的財務管理辦法。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監督分管部門預算的執行和預算內外專項支出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並追蹤問效。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預決算。
八、鄉鎮財務管理股
研究和制定全縣鄉鎮財政發展規劃,指導鄉鎮財政管理工作,參與研究制定鄉鎮財源建設規劃,管理與鄉鎮財政的資金往來及結算業務。負責審核匯總編報鄉鎮財政年度預決算。負責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負責研究提出調整鄉鎮財政管理體制的意見並組織實施。
九、會計工作管理股
負責全縣會計管理及基礎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貫徹執行“會計法”、“兩則、兩制”“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法規、制度並負責監督指導和檢查工作;負責全縣建賬監管、賬簿驗印、編號發行等工作;負責全縣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證書的辦理、審核及年檢等工作;負責組織全縣會計人員專業技術職稱的考試報名、高級會計師的評審、申報工作;負責組織全縣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指導管理社會審計中介機構;負責指導管理會計學會、財政學會珠算協分日常工作。
十、基本建設管理股
參與年度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的編制和中長期投資計畫的研究;參與基本建設項目招投標和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工作;負責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國債專項資金使用的管理與監督;負責自籌建設項目的基金來源審查,資金使用的管理和監督;負責基本建設項目工程竣工決算的審查工作;負責年度基本建設財務決算、房地產施工、開發企業財務決算的編報工作;負責部門經費的管理和預決算的編審工作。
十一、綜合計畫股
參與研究全縣發展戰略和財政分配政策,編制中長期財政計畫;參與工資、物價、住房、國有土地使用以及財稅改革的政策研究和試點;負責核定和下達城市維護建設資金年度收支計畫;研究制定有關城建資金政策和制度;負責城建收費立項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資料的蒐集、整理、保存和編印;負責國債發行和對付工作;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票據發放管理及監督;負責全縣預算外資金監督管理及年度收支預決算的編審工作;負責彩票公益金監督管理;負責全縣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監督檢察室
負責監督執行財稅法規、會計制度、財務制度情況;檢查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對違紀違法案件依法處罰;監督檢查局內設機構、人員行政行為,查處違紀人員。接待處理行政複議和訴訟;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建議。
十三、甘南縣人民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研究制定全縣政府採購和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管理辦法;編制政府採購計畫;管理政府採購資金;審定供應商準入政府採購市場資格和中介機構政府採購業務代理資格;負責管理和監督政府採購活動;處理政府投訴,組織政府採購人員培訓;編制和發布政府集中採購目錄;負責小汽車定編和審批。
十四、甘南縣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全縣性的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及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檢查監督執行情況,對違法事件依法進行經濟和行政處罰;負責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產權登記、產權糾紛處理、統計監測、評估及經營狀況評價等基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分級監督的體制,決定或批准企業國有資產經營形式,參與確定國有企業的足足形式;審批國有企業設立、合併、分立、終止、拍賣中的產權登記、資產處置及其他產權變動和財務處理的重大問題,組織清算監繳被撤銷、解散企業的國有資產;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境外的國有資產;對國家投資的分配和國有資產重大投入項目提出意見和建議,並對投資效益進行跟蹤監測;參與研究國有企業稅後利潤和國家股權益的分配方案並監繳國有資產產權收益;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指標體系,監督、考核和評價企業國有資產的資產負債經營損益等財務狀況及經營效益狀況;選派產權代表參加有關監事會、董事會等產權管理組織;培育和監管國有資產產權交易市場;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法規、制度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管理制度;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國有資產評估的法規和管理制度,負債制訂全縣性國有資產評估實施辦法、法規和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對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資格審查;向上級管理部門建議授予或取締資產評估資格並對其進行管理監督,決定縣屬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重要評估項目的立項負債確認評估結果。
十五、非稅收入股
承擔非稅稅收管理的有關工作;擬訂非稅收入管理相關制度和政策;負責縣級非稅收入預算編制、執行和非稅收入監繳工作;負責建立和管理非稅收入信息系統和項目庫,分析非稅收入預算執行情況;負責辦理縣級非稅收入的減免、退付工作,負責非稅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和收繳管理改革工作;承擔非稅收入票據的相關管理工作;指導縣鄉各部門非稅收入管理工作。
十六、契稅管理股
負責地方稅務系統的財政財務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稅收政策;開展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研究提出減免稅和稅收政策調整建議;承擔稅源調查分析工作;負責年度重點產品國際競爭力調查,研究提出關稅實施方案調整建議。
十七、行政政法股
承擔行政、政法、軍隊、武警部隊(消防)等方面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擬訂並實施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擬訂外事財務管理制度。
十八、金融股
承擔政府融資業務的有關工作;負責政府內外債管理;擬訂政府債務管理政策和制度;承擔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相關工作;負責地方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和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工作;擬訂地方金融企業財務和國有金融資產管理的政策和制度。
十九、財源建設辦公室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中長期財源建設發展規劃;參與研究擬訂全縣財政收入增收政策;研究擬訂和組織實施財政支持開發區建設和吸引社會投資政策;負責組織財源建設項目考察和跟蹤問效工作,編制財源建設項目扶持計畫,組織落實財源建設項目扶持資金;負責財源建設專項資金管理;定期對各地財源建設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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