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野生動物保護執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甘南州野生動物保護執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是甘肅省林業廳關於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執法專項行動、結合甘南林區實際情況特制定的實施方案。

甘南州野生動物保護執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為加強我州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工作,嚴厲打擊各種濫捕濫獵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行為,根據《甘肅省林業廳關於轉發國家林業局關於嚴防亂捕濫獵候鳥等野生動物非法活動的緊急通知的通知》(甘林護函〔2012〕668號)、《甘肅省林業廳關於查處非法捕殺、收購、運輸、出售野生動物行為的緊急通知》(甘林護函〔2012〕639號)和《甘肅省林業廳關於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執法專項行動的緊急通知》(甘林護函〔2012〕704號)等檔案精神,結合甘南林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行動目標
通過集中打擊,堅決遏制亂捕濫獵等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勢頭,維護我州生態安全和公共衛生健康,為建設“生態甘南”創造有利的林區環境;通過清理整頓,依法規範野生動物的馴養繁殖和經營利用,維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市場的良好秩序;通過宣傳教育,提高民眾抵制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的自覺性,營造“熱愛大自然、保護野生動物”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行動內容
(一)行動內容
在全州範圍內聯合組織開展打擊非法捕捉、殺害、加工、販賣野生動物專項行動,嚴厲打擊亂捕濫獵、無證經營、無證馴養、無證收購、無證運輸野生動植物等違法犯罪活動。同時,通過各種宣傳渠道,廣泛、深入地宣傳《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全面提高公民保護野生動物的責任意識。
(二)行動重點
1.清理整頓: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牽頭負責,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住建局、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動物檢疫站、綜治辦等部門配合,對未取得《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證》、《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野生動物特許運輸證》,擅自經營、利用、出售、馴養、運輸、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場所、皮毛市場、餐飲業等破壞野生保護動物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重點執法檢查,形成長效機制。
2.集中打擊:森林公安局、木材檢查站、林業管護站和保護站等基層單位要加大巡查和看守力度,對進出林區的人員、車輛進行嚴格登記,逐一檢查,全面摸底排查各種破壞野生動物的違法活動,特別是舟曲、迭部等重點林區,要從源頭上杜絕各類違法案件的發生。
公安局、森林公安局、派出所負責打擊非法捕捉、殺害野生保護動物及在行政執法過程中遇到的暴力抗法及拒絕、妨礙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對非法捕捉、殺害、收購、運輸、出售珍稀瀕危物種及其產品的行為,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工作步驟
(一)成立機構
為了確保專項執法行動取得實效,成立甘南州打擊非法捕捉、殺害、加工、販賣野生動物專項執法行動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專項執法行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組長:才尕州林業局局長
副組長:貢保扎西州公安局黨委副書記
於建國州林業局副局長
白栓科州林業局副局長
成員:楊海平州森林公安局局長
張建強州綜治辦副主任
杜光華州工商局副局長
房玉和州財政局副局長
楊建中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紀檢組長
卓瑪加州動物衛生監督所所長
杜嘎措州濕地及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州林業局濕地及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於建國同志兼任。各縣(市)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工作方案,並將聯繫電話、聯繫人姓名傳真至州林業局濕地及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局.
(二)開展行動
第一階段(2012年12月1日至12月6):由各部門互相溝通,建立協調機制,制訂下發打擊非法捕捉、殺害、加工、販賣野生動物專項執法行動工作方案。
第二階段(2012年12月6日至12月11日):各縣(市)要組織聯合檢查組,認真研究本地區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形勢及規律,明確打擊重點,積極動員部署,宣傳發動民眾,廣辟信息渠道蒐集、整理案件線索,為專項行動做好準備。
第三階段(2012年12月11日至12月25日):開展整治行動,突出重點,重拳出擊,嚴厲打擊利用投毒、網捕、槍擊、下套等手段,非法獵捕、殺害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行為;非法收購、出售野生保護動物及其製品,非法加工、經營、利用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行為;利用汽車、郵寄、隨身攜帶、行李夾帶、瞞報通關、繞關等方式,非法運輸野生保護動物及其製品的犯罪行為。及時破獲一批野生動物案件,嚴懲一批違法犯罪人員,對檢查執法中發現的違法違規等犯罪行為進行處罰,對情節嚴重涉及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公安機關立案查處,切實做到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第四階段(2012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各縣(市)聯合檢查組對專項行動進行全面總結,並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研究建立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長效機制。要進一步增強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力度,從源頭上杜絕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維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市場的良好秩序。
第五階段(2012年12月28日至12月31日):組織州級檢查組,對部分重點區域進行督促檢查。同時由各縣(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將聯合專項執法行動書面總結材料於12月28日前上報州林業局濕地及野生動植物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這次專項行動,在州專項執法行動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確定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建立協作配合的工作機制及相應的責任追究制度,紮實推進野生動物保護執法專項行動。
(二)落實責任,密切配合。各縣(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要親自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具體抓,工商、公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動物衛生監督、綜治等相關單位和部門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推進野生動物保護執法專項行動有力有序開展。對在整個專項執法行動中重視力度不夠、配合不到位而影響整體工作開展的,要追究其責任領導及相關人員責任,力爭使執法專項行動取得預期效果。
(三)嚴格執法,認真查處。嚴厲打擊各類危害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行為,特別要依法嚴厲查處非法捕捉、殺害、販賣、運輸和無證經營利用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遷就。嚴禁以罰代刑、罰過放行行為,對查獲的野生保護動物由當地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妥善處理,建立檔案,並及時進行動物活體救治或野外放流。
(四)落實獎懲,提高實效。為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在開展專項執法行動中,各縣(市)要結合本縣市實際,認真制定並實施獎懲制度。對檢舉、揭發、制止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律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人民政府予以表彰獎勵(獎勵金額根據事件嚴重程度不同擬定為5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不等),對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或個人將予以懲罰。
(五)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採取多種形式,集中曝光一批危害野生動物的典型案件,引導好社會輿論氛圍,切實發揮好警示作用。同時,廣泛深入地宣傳國家有關野生動物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要把這次執法行動的目的、意義和要求傳達到基層單位和廣大民眾,使他們充分認識保護野生動物的重要意義,提高全民保護野生動物的關注度和參與度,自覺支持和配合野生動物保護工作順利開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