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推動法治副校長制度實職化運行的實施方案

甘南州委依法治州辦印發《甘南州推動法治副校長制度實職化運行的實施方案》,推動法治副校長制度實職化運行、常態化開展、長效化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南州推動法治副校長制度實職化運行的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5月
發布信息,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2023年5月,甘南州委依法治州辦印發《甘南州推動法治副校長制度實職化運行的實施方案》。

內容解讀

《實施方案》要求
堅持黨的領導,堅持法治引領,堅持多方聯動,堅持精準施策,著力發揮法治副校長加強學生法治教育、保護學生權益、治理校園霸凌、預防學生犯罪、參與安全管理、推動依法治理等職能作用,構建法治副校長制度貫通學校教育管理全過程的法治教育體系,提升學校治理效能,以法治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促進青少年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實施方案》指出
到2023年底,全州所有中國小校(不含教學點)、中等職業學校至少配備1名法治副校長。通過3-5年努力,全州所有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配備1名法治副校長,逐步形成機制健全、常態運行、保障有力、考評科學的法治副校長工作體系,努力把法治副校長制度打造成甘南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抓手,努力將法治副校長隊伍打造成推動學校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支撐,打造成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要力量,打造成全州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等部門有力支持學校工作、履行法定職責的重要品牌。
《實施方案》明確
法治副校長應當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的在職工作人員中產生,經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學校聘任,兼任學校法治副校長職務。法治副校長工作職責包括開展法治教育、保護學生權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參與安全管理、協助教育懲戒、指導依法治理、推動家校聯動、深化法治實踐、最佳化校園環境和指導、協助學校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實施方案》規定
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法治副校長工作協調、聘任管理、學習培訓等制度,牽頭建立部門聯動、上下聯動機制。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結合工作職能,開展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落實“一號檢察建議”、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等部門職能工作,對發現的涉及未成年學生的苗頭性、傾向性線索問題,通過部門聯動、上下聯動機制,及時反饋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部門,加強工作銜接,促進法治副校長工作有序開展。教育行政部門將落實法治副校長制度納入教育工作考核,對學校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和法治副校長工作突出的學校,作為教育教學績效考核重要參考,每兩年會同人社、司法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表彰、獎勵,對履職不力、考核不合格的進行通報批評、解聘。司法行政部門將法治副校長制度落實情況作為普法責任制履職評議重要方面,納入年度法治甘南建設和平安甘南建設績效考核,納入法治督察範疇和“八五”普法中期評估和終期總結驗收,對成績突出的派出機關、學校,作為普法工作評先評優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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