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推動法治副校長制度實職化運行實施方案

《天水市推動法治副校長制度實職化運行實施方案》是為進一步強化學校法治教育,切實發揮法治副校長作用制定的檔案。

2023年,中共天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印發《天水市推動法治副校長制度實職化運行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水市推動法治副校長制度實職化運行實施方案
  • 印發時間:2023年
內容解讀
《實施方案》對法治副校長工作體系、工作制度和工作職責作出明確規定,推動法治副校長制度實職化運行、常態化開展、長效化落實,全面提升學校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實施方案》要求,要堅持法治引領、堅持多方聯動、堅持精準施策,著力構建法治副校長參與學校管理的法治教育體系,發揮法治副校長開展法治教育、保護學生權益、治理校園霸凌、預防學生犯罪、參與安全管理、推動依法治理等職能作用,用法治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幼稚園、中國小校、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等至少配備1名法治副校長,形成機制健全、常態運行、保障有力、考評科學的法治副校長制度體系,推動學校法治教育高質量發展,促進青少年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實施方案》指出,法治副校長應當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的在職工作人員中產生,經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學校聘任,兼任學校法治副校長職務。法治副校長的職責是參與法治教育計畫制定、開展法治宣傳教育、保護學生權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參與安全管理、協助教育懲戒、指導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實踐等工作,以法治凝聚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良好氛圍。
《實施方案》規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擔起主體責任,牽頭建立法治副校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適時召開聯席工作會議,健全完善法治副校長工作協調、聘任管理、學習培訓等制度。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能,做好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落實“一號檢察建議”、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等工作,推動法治副校長工作落地落實。相關派出機關要保障法治副校長必要的工作時間,支持鼓勵其履職盡責。同時,要建立考核工作機制,將落實法治副校長履職情況納入年度法治督察和法治天水建設、平安建設績效考核,對成績突出的派出機關、學校,作為普法工作評先評優重要參考,推動形成齊抓共管工作格局,確保法治副校長制度全面落實、見行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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