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小米,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甘南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甘南縣的地貌特徵為地勢北部、西部為丘陵漫崗區,以黑土為主,東部及南部為平原區,森林覆蓋率15.7%,屬中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年平均氣溫為2.6℃,日照時數為2600-2900小時,適宜種植穀子。甘南小米籽粒飽滿,粒大、粒圓,色澤鮮黃。蒸製後產品粘著力強,具有較好的粘聚性,適口性好,不回生。煮粥後產品表現出黏度高,顆粒狀態好,入口回味綿長。
2012年08月03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甘南小米”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南小米
- 產地名稱: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甘南縣
- 品質特點:粒大、粒圓,色澤鮮黃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部公告第1813號
- 批准時間:2012年08月03日
產品特點,品質特性,營養價值,產地環境,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
產品特點
品質特性
甘南小米籽粒飽滿,粒大、粒圓,色澤鮮黃。蒸製後產品粘著力強,具有較好的粘聚性,適口性好,不回生。煮粥後產品表現出黏度高,顆粒狀態好,入口回味綿長。
營養價值
甘南小米營養豐富,其中粗蛋白含量大於10%,粗脂肪含量大於4%,直鏈澱粉(占澱粉重)≤17%,支鏈澱粉(占澱粉)大於80%,膠稠度≥115毫米;鹼消值2.5級以上。
產地環境
甘南縣的地貌特徵為地勢北部、西部為丘陵漫崗區,以黑土為主,東部及南部為平原區,森林覆蓋率15.7%,屬中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年平均氣溫為2.6℃,日照時數為2600-2900小時,無霜期為125-145天,有效積溫為2682.8℃,年平均降雨量為455毫米。晝夜溫差大,利於農作物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質的合成,光熱資源充足。空氣清潔,光照充足,降水集中,雨熱同季,為穀子的生長發育提供了極其有利的條件。
歷史淵源
甘南縣穀子栽培可追溯到清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1949年,穀子種植面積最大。
2009年,金星村依託與黑龍江省農科院齊齊哈爾分院進行院村共建的有利時機,投入120萬元人民幣在甘南縣工商局註冊成立了甘南縣紅古雜糧種植專業合作社,主要從事穀子等雜糧種子的擴繁和農產品加工。
2011年,甘南縣紅古雜糧種植專業合作社被甘南縣委縣政府評為2010-2011年度合作經濟組織一等獎。
生產情況
2012年,甘南小米地域保護範圍面積35000公頃,生產面積3500公頃,年產量1.3萬噸。
產品榮譽
2011年,甘南縣合作社生產的紅谷小米被全國第三屆雜糧產業大會組委會評為優質品牌產品獎;在中國(齊齊哈爾)第十一屆綠色食品博覽會上,紅谷小米被被大會組委會指定為大會專用禮品。
2012年08月03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甘南小米”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甘南小米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甘南鎮、中興鄉、長山鄉、興十四鎮、興隆鄉、寶山鄉、平陽鎮、東陽鎮、巨寶鎮、查哈陽鄉等10個鄉鎮。地理坐標為東經122°54′06″-124°28′12″,北緯47°25′07″-48°32′05″。
質量技術要求
- 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與特殊內容規定:產地應選擇無農藥殘留污染,具有較高的土壤肥力,耕性良好,土層深厚,地勢平川漫崗,有機質含量2%以上,pH值為6.5-7.5。理化性狀良好,避免重、迎茬、排水良好的自然地塊。
(2)品種選擇與特定要求:根據當地環境條件選用經生產實際認可的,高產優質抗逆性強的紅谷嫩09-1,嫩選11等品種。
(3)生產過程管理,在生產中實行了“六統一”,即統一優良品種、統一生產操作規程、統一投入品供應和使用、統一田間管理、統一標準質量、統一收穫。在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禁止使用硝態氮肥;禁止使用未依法登記的肥料、農藥;禁止使用不符合標準的農灌水,禁止使用對人體有毒副作用的催生長、防腐、染色的藥物或激素類物質;定期對穀子基地進行農藥殘留抽檢,對在抽檢過程中發現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以及農藥殘留超標的,不得上市銷售,並予以曝光。
(4)產品收穫及產後處理的規定:9月下旬-10月上旬,在穀子臘熟或完熟期收穫,既籽粒變硬,成熟“斷青”時要及時收穫。收割時穀子要邊割邊捆,做到捆小捆,碼小碼。割後將小捆碼起曬穗10-15天,做到單拉運、單脫粒、單貯藏。
(5)生產記錄:生產穀子全過程建立生產記錄檔案,設立專門的記錄員負責農時操作記錄,農藥使用記錄檔案應完整、真實,記錄使用的農藥名稱,包括通用名和商品名、登記證號、劑型、防治對象、時間、施用量、次數、安全間隔期;肥料使用記錄檔案應完整、真實,內容包括肥料名稱、登記證號、類型、施用量、施用方法、次數等;及時做好各類農時操作記錄、產量記錄和產品銷售記錄;記錄需妥善保存3年,以利於追溯性檢查
- 產品質量安全規定
甘南小米整個生產過程均按照我縣制定的無公害生產技術規程進行生產管理,產品檢測符合NY 5305-2006《無公害食品 小雜糧》標準要求。產地環境符合NY 5332-2006《無公害食品 大田作物產地環境技術條件》,產品安全衛生指標優於國家標準。
- 標識使用規定
地域範圍內的小米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並按照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在其產品或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甘南小米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