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爾德施密特分期法

瓦爾德施密特分期法是瓦爾德施密特提出對克孜爾石窟分期的方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瓦爾德施密特分期法
  • 提出者:瓦爾德施密特
對於克孜爾石窟的分期,瓦爾德施密特認為克孜爾壁畫受到了鍵陀羅雕塑藝術的影響,因而應該稱為“印度伊朗畫風”。這種畫風可細分為兩期,即第一種畫風和第二種畫風。第一種畫風的主要顏色有淡黃、紅和淡棕三種暖色。每種顏色濃淡變化幅度很寬,顏色交替柔和。線條的粗細和走向十分認真,用毛筆細線勾勒人物和道具,衣紋線能顯示各部位的形態。線條流暢,依靠粗細變化產生立體效果。衣紋線的顏色接近衣服的顏色。描繪人體裸露部分則用渲染法表現肌膚的明暗與凹凸,渲染色暈的濃淡之間變換均勻柔和。第二種畫風相當普遍,它強調對比和反差,是前述畫風中強調裝飾效果擴展後形成的。在用色方面,新增加了一種鮮艷明亮的青金石藍,給人以突出的印象。畫出的皮膚色大多與真實膚色相去甚遠,渲染色和底色的差別往往也很大。衣紋線和輪廓線很生硬。晚期則渲染法與高光線法並用。第二種畫風還有並存的旁系畫風,其特點是人肢體上渲染的陰影色彩濃重,又寬又暗,以至於把肢體各部位分隔成一個個團塊。每種畫風的年代是將壁畫上的供養人姓名和字型與出土文書中的姓名和字型對照,再參照漢文正史中的龜茲王姓名確定的。
瓦爾德施密特認為克孜爾石窟的分期具體年代包括三個階段。第一種畫風為500年前後,其代表洞窟為克孜爾石窟76、77、117、118、207、212窟。第二種畫風分為三期,第一期600年前後,代表洞窟為克孜爾石窟67、110、198、199窟;第二期600~650年,代表洞窟為克孜爾石窟3、4、7、8、38、58、63、114、205、206、219、224窟:第三期650年以後,代表洞窟為克孜爾石窟123、184、185、188窟。克孜爾石窟的廢棄年代為8世紀初期到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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