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國家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有關問題;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產業的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瓦房店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 地點:瓦房店
- 主要職責:負責區域內工業園區建設及運行
- 隸屬:市政府
內容,主要職責,
內容
貫徹國家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有關問題
主要職責
(一)
(二)負責區域內工業行業管理和全市工業園區建設及運行,分析工業經濟發展趨勢;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工作。負責制定全市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規劃;擬訂促進其發展的政策和措施,負責協調解決中央、省、大連市及瓦房店市直屬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三)擬訂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工業和信息產業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指導企業新產品開發和新技術推廣工作;組織實施科技重大項目,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信息服務業和工業設計產業等新興產業發展。
(四)負責制定全市軸承產業中長遠(期)規劃,加快軸承產業及產品結構調整和升級,擬訂軸承行業改革方案,聯合軸承協會為軸承企業的發展方向提供建議和服務,並組織企業參加國內及國際軸承展。
(五)擬訂人才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轄區內人才資源開發管理,指導企業開展智力引進,完善人才工作組織網路。
(六)擬訂國內招商引資政策和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負責調查研究招商引資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性建議;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依照有關規定,實施工業企業合資合作項目管理,推進企業開展招商引資、技術引進;參與指導企業融資上市工作。
(七)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組織企業節能監察和合理用能評估、審查工作。依法行使全市電力、煤炭行業行政管理、行政執法和監督工作;負責經濟運行資源保障工作,最佳化資源配置。
(八)依照有關規定,制定和實施市屬工業企業改革方案,負責改制企業(含關停已破產企業)的核資並配合相關部門搞好財務審計、產權界定、資產評估、資產管理和留守人員及財務、勞資檔案的管理,測定改制企業分流安置人員的費用,辦理關停企業的退休及醫保工作,監督出售企業履行契約情況,並繼續處理華銅礦的遺留工作。
(九)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貫徹國家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信息化工程項目建設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負責信息安全工作,協調推進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除公共電信網)的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