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1日,瓊海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檢察建議工作的決議》(以下簡稱《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瓊海市關於進一步加強檢察建議工作的決議
- 通過時間:2022年3月31日
主題,內容,
主題
《決議》充分肯定了檢察建議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相關單位和部門要自覺共同維護檢察建議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為加快法治瓊海建設,推進瓊海打造海南經濟社會發展“第四極”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內容
《決議》全文總計11條,主要從三個方面對加強檢察建議工作作出了規定:一是重點闡明檢察建議的重要意義和積極作用。《決議》指出檢察建議是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參與社會治理、維護司法公正、促進依法行政、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障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重要方式。各相關單位和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監督與被監督目標一致、責任一致,充分重視檢察建議對促進依法規範行政的重要作用和意義,依法支持配合檢察機關開展檢察建議工作。二是強調增強檢察建議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決議》明確檢察建議工作原則,要求檢察機關提出檢察建議,應當立足檢察職能,結合司法辦案深入調查研究,堅持嚴格依法、準確及時、必要審慎、注重實效等原則,做到內容明確具體、充分嚴謹、操作性強,送達程式依法、規範。三是明確人大啟動監督程式條件,強化檢察建議監督落實。《決議》強調建立檢察建議向人大常委會備案制度,明確需要進行備案的檢察建議範圍;要求檢察機關要加強與被建議單位溝通協調,採取詢問、走訪、不定期會商、召開聯席會議等方式,督促和支持配合被建議單位落實檢察建議;要求被建議單位要認真研究檢察建議指出的問題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制定整改措施並切實加以整改,對在規定期限內經督促無正當理由不予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檢察機關可以就該事項提請人大常委會啟動監督程式;進一步明確人大常委會監督和促進檢察機關依法開展檢察建議工作的方式,以實現“在監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監督”,推動檢察建議有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