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海城鎮居民生育二孩審批是由瓊海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受理。
事項名稱,承諾時限,辦理條件,申請材料,辦理地點,
事項名稱
城鎮居民生育二孩審批
承諾時限
30個工作日
辦理條件
符合《海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第十八條第二款、第十九條第一款關於再生育的規定。
申請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操作 | |
1 | 書面申請(埴寫申請表一式二份) | 無 | |
2 | 夫妻雙方,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定書,(,判決書,)(原件複印件) | 無 | |
3 | 戶口薄,居民身份證,子女,出生證明,收養證明(原件複印件) | 無 | |
4 | 獨生子女證明,市計畫生育服務站出具的,孕檢證明,(原件複印件) | 無 | |
5 | 縣級以上,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不育症鑑定書與申請理由相,關的材料 | 無 | |
6 | 女方免冠1寸相片2張 | 無 |
辦理地點
海南省瓊海市嘉積鎮興海北路政務服務中心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