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崖東北區抗日民主政府施政綱領

瓊崖東北區抗日民主政府施政綱領公布於1941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瓊崖東北區抗日民主政府施政綱領
  • 頒布時間:1941年
1941年11月10日瓊崖東北區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後,頒布的一項重要法令。《施政綱領》分民族主義、民權主義、民生主義三方面內容,共34款,其基本要點是:堅持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堅持抗日戰爭的民族政策,黎、苗等少數民族與漢族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方面一律平等;爭取華僑支援抗戰;堅持團結抗戰政策,反對內戰,反對分裂,反對妥協投降,反對摧殘抗日人民和抗日力量,調動一切人力、物力、財力,支持抗戰;發揚民主政治,保障各抗日黨派團體的政治地位,保障抗日資本家、地主在內的一切抗日階級、階層的民主權利;實廳減租、減息,並規定農民要向地主交租交息,徵收抗日救國公糧;保護髮展抗日根據地工商業;積極發展農業,開墾茺地,增加糧食生產;優待抗曰軍隊與抗日工作人員家屬;廢止高利貸,政府辦低息貸款,獎勵合作社之發展;發行“瓊崖東北區抗日民主政府代用券”,穩定金融市場,反擊日偽封鎖、控制政策;提倡機關、部隊、學校發展生產運動,增加收入,解決財政經濟困難,減輕人民負擔;廢除一切苛捐雜稅,實行累進稅政策,規定工人、農民、地主、資本家等按累進原則合理繳納賦稅;實行為抗日救國服務的文化教育政策,灌輸愛國思想,培養愛國主義精神,造就人才。《瓊崖東北區抗日民主政府施政綱領》的頒布和實施,有力地促進了中共領導的瓊崖抗日根據地的發展和鞏固,體現了中共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維護了瓊崖各民族、各階級人民的共同利益,對於發展瓊崖抗戰力量,堅持持久抗戰起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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