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糧食局隸屬於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正局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糧食局隸屬於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正局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核定編制8名,領導職數3名,管理人員4名,工勤人員1名。內設行政秘書股、人事股、綜合股、儲備股、糧食監督檢查股等5個股室。
二、工作任務和職責範圍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糧食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縣糧食工作地方性法規、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糧食企業改革方案和糧食應急預案以及相關的糧食發展規劃和計畫。
(二)擬定並組織實施《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儲備糧管理辦法》,與有關部門共同制定並組織實施縣級儲備糧倉儲管理、輪換管理和財務管理辦法,提出縣級儲備糧年度計畫和輪換計畫。
(三)承擔地方儲備糧管理工作,保證儲備糧庫存真實、數量準確、質量完好。指導和幫助缺糧地區的糧食調劑,確保災年糧食供應。
(四)承擔全縣糧食流通綜合管理、糧食收購許可和糧食企業改革工作。提出全縣糧食收購指導性計畫,抓好糧食收購,確保全縣糧食供求總量平衡。
(五)承擔駐縣部隊的糧油供應計畫安排、軍用糧票管理、財務結算和軍供網點,確保軍糧供應。
(六)對下屬糧食企業領導班子成員進行考核和聘任。
(七)負責對下屬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檢查監督,監管好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