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補登記戶口,單位、居(村)民委員會領導在《公民補登戶口審批表》(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領取)上籤署補登戶口意見,社區(駐村)民警與補登戶口人員逐個見面,在《公民補登戶口審批表》上如實簽署核查意見。
基本介紹
- 收費標準:免費
- 承諾期限:15個工作日
- 辦理地點:瓊中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 法定期限:15個工作日
- 辦理部門:瓊中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
受理條件,辦理流程,行使依據,
受理條件
1、單位、居(村)民委員會領導在《公民補登戶口審批表》(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領取)上籤署補登戶口意見;
2、社區(駐村)民警與補登戶口人員逐個見面,在《公民補登戶口審批表》上如實簽署核查意見。
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審批→視窗。
服務表格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領取。
行使依據
海南省公安機關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工作規範(試行)〉的通知》(瓊公通〔2010〕391號)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