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規劃院2011年度主要工作

環境規劃院2011年度主要工作由環境保護部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環境規劃院2011年度主要工作
  • 外文名:環境規劃
  • 發布時間:2011-3-30
  • 文號:環辦39號
  • 發布單位:環境保護部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環境規劃院2011年度主要工作
環保氣象

法規內容

一、規劃編制和報批工作
1.“十二五”規劃報批。更新基數,開展目標指標測算,完成規劃修改。組織專家論證,完成規劃報批准備工作。制定目標指標分解方案,建立規劃實施系統。組織規劃解讀材料,實施宣傳貫徹。完善“十一五”規劃終期考核方案和考核指標,建立考核數據填報系統。全面總結規劃研究編制技術方法和研究成果,編制國家環保“十二五”規劃研究編制叢書。
2.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編制。完成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總體規劃的編制工作和松花江、淮河、海河、巢湖及黃河中上游等5個流域規劃文本的編制工作。與各省區開展總量指標的協調、對接,與水利、發改、建設等部門進行項目對接。完成省級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編制要求,指導重點流域各省的規劃編制工作。
3.重點區域大氣聯防聯控規劃編制。編制“十二五”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規劃,確定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遼寧中部、山東半島、武漢及周邊、長株潭、台灣海峽西岸三區六群的規劃目標、重點任務、重點工程和實施保障機制。研究我國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機制。配合污染防治司開展規劃相關報批工作。
4.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的實施。研究制定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實施評估考核辦法,建立評估考核指標體系。研究制定重金屬污染總量核查核算辦法,協助制定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責任書。
5.全國土壤環境保護規劃編制。收集、篩選各地報送的重點工程項目,全面開展規劃文本和編制說明編寫工作。開展重點地區調研,召開規劃編制地方協調會,完成重點工程項目清單,形成全國規劃初稿,召開專家諮詢會徵求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
6.農村環境保護規劃編制。研究編制全國農村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全國農村環境保護的目標、任務和措施。做好土壤環境保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等規劃編制工作。推進落實“以獎促治”政策,起草進一步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組織制定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建設和投資技術指南。完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考核指標,制定考核工作規程,完成目標責任制試點考核評估工作。
7.相關環保規劃編制和報批。徵求“十二五”危險化學品環境風險防範規劃修改意見,編制完成規劃報批稿。明確國家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十二五”規劃的主要任務與重點工程,編制完成規劃徵求意見稿。修改完善國家環境監測“十二五”規劃文本,確定重點工程項目。協助組織“十二五”環保系統援藏、援疆規劃座談會,討論規劃框架,確定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項目,編制完成規劃初稿。結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十二五”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編制要求,徵求環境服務業發展“十二五”規劃修改意見,完善規劃文本。
8.地下水環境調查與評估。開展重要飲用水水源地、重要污染源(工業危廢堆存場、垃圾填埋場、礦山開採區、石油化工生產銷售區、工業生活地下排灌區和污灌區等)、重點工業園區和典型城市等不同層面系統的調查評估工作。編寫10個調查評估技術規範,制定案例地區實施方案及有關技術檔案並組織培訓,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政策框架的設計,構建地下水污染防治資料庫和信息平台框架。
9.國家環境功能區劃前期研究及試點工作。完成《國家環境功能區劃研究報告(初稿)》,徵求修改意見,完善研究報告。繼續推動浙江、吉林、黑龍江、寧夏、新疆等環境功能區劃試點地區深化有關工作,對地方環境功能區劃的編制技術方法、指標體系、空間方案、配套管理目標和對策開展深入研究,做好各試點總結工作。研究環境功能區劃與已有專項環境功能區劃、其他部門區劃的銜接方法,完成《環境功能區劃編制技術導則(試行)》。
二、環境經濟政策
1.更新雙高名錄。完善環保綜合名錄及配套政策,更新2011年版“雙高”綜合名錄。制定無機鹽等十個行業雙高名錄。研究甲醇等行業環境經濟政策。
2.完善環境稅政策。做好環境稅征管模式設計、環境稅部門配合模式設計、環境稅試點方案跟蹤、環境稅計稅依據設計工作。研究排污費改稅對環保能力建設的影響,完善排污費改稅的環境稅思路。
3.開展環境風險防範和損害評估。初步建立典型行業、工業園區與企業環境風險源評估技術方法體系。繼續開展環境經濟核算與環境統計分析研究。建立完善環境經濟核算技術方法支撐套用體系。
4.開展區域環境經濟統籌與環境形勢分析。繼續開展西部、東北等板塊區域及重要經濟區的環境分區指導政策研究,逐步形成典型區域的環境戰略政策體系,修改完善《關於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加強環境保護的意見》。
三、項目資金管理
1.2011年各財政專項資金的設計、評審與管理支持工作。協助完成自然保護區專項資金審查。根據中央環保專項資金、“三河三湖”專項資金、重金屬專項資金下達進度,適時開展各個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研討和培訓工作。開展相關污染防治技術研討。
2.中央環保專項資金項目績效評價。編制完成績效管理辦法。開展全國環保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技術培訓和危險廢物竣工驗收技術支持、技術覆核,指導相關省份開展績效評價,完成全國環保專項資金項目的績效評價。
四、科研工作
1.推進水專項研究課題。完成2008年啟動6個課題的結題驗收工作及2009年啟動5個課題的中期評估工作。總結梳理主題“十一五”期間的研究成果,對已取得的政策試點示範經驗進行推廣,擴大試點區域。集中精力做好“十二五”各項目課題的申報和論證工作。
2.推進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和環境規劃與政策模擬重點實驗室建設。依託環境科學與工程學科、管理科學與工程學科兩個一級學科開展博士後工作站建設工作,搭建高校-規劃院-人才的交流與共享平台,提升科研能力。完成環境規劃與政策模擬決策支持平台的第一期開發,申請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建設論證。
五、院自身建設
1.繼續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完善組織工作機制,強化組織建設,按照部直屬機關黨委部署,圍繞爭創主題,結合形勢任務變化,有針對性地進行再動員、再部署,著力打造一個團結奮進、開拓創新、富有戰鬥力的領導班子和一支戰鬥力強、作風過硬、領導滿意、民眾信賴的幹部隊伍,積極推進“和諧單位”建設。
2.加強規章制度建設。不斷完善和健全各類規章制度,提高科研管理和財務精細化管理水平,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打造環境規劃院的核心競爭力,提升其為環境保護部技術支撐和技術服務能力。
環境規劃院列入2011年部的重點工作安排分解表
序號
重點工作事項
主要任務
承辦部門
完成時限
責任人
1
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編制與報批
(1)更新基數,開展目標指標測算與分解。
(2)廣泛徵求各省人民政府、各部委、有關機構的意見,完成規劃修改,通過專家論證。
(3)協助環保部協調相關部委,完成規劃會簽,報國務院審議。
規劃院
2011年12月
洪亞雄
2
“十二五”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規劃
(1)完成“十二五”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規劃的編制工作。
(2)配合污防司開展相關報批工作。
規劃院
2011年12月
王金南
3
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
(1)完成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總體規劃文本編制工作。
(2)完成淮河、海河、松花江、巢湖、黃河中上游等五個流域規劃文本編制工作。
規劃院
2011年12月
吳舜澤
4
全國農村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及有關政策
(1)研究編制全國農村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全國農村環境保護的目標、任務和措施;做好土壤環境保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等規劃編制工作。
(2)推進落實“以獎促治”政策,起草進一步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組織制定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建設和投資技術指南;協助環境保護部開展2010年連片整治示範項目督察和評估。
(3)完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考核指標,制定考核工作規程;開展全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試點考核評估。
規劃院
2011年12月
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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