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權與循環經濟法的法理研究

環境權與循環經濟法的法理研究

《環境權與循環經濟法的法理研究》是俞金香等創作的法學著作,首次出版於2017年3月。

該書首先對環境權和循環經濟進行多維度解讀,在總結國內外環境權和循環經濟基本理論與實踐的基礎上,系統闡述和解析循環經濟運行的機理,以環境權為視角,研究了循環經濟法的基本法學原理,然後以生態整體主義為視角,深刻闡述了環境權與循環經濟法的關係;在闡釋清楚基本理論之後,重點論證了循環經濟法對傳統法律體系的衝擊;最後,以環境權的實現為立場,研究有效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法制變革需求。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環境權與循環經濟法的法理研究
  • 作者:俞金香等
  • 類別:法學著作
  • 字數:325千字
  • 首版時間:2017年3月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創作背景,作品思想,出版信息,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該書回顧和歸納有關循環經濟和環境權的基本理論,梳理有關環境權和循環經濟協調發展的研究成果,總結比較國內外循環經濟和環境權發展的經驗;明確界定了環境權的含義、內容,環境權的法律定位,闡釋了環境權與人權、可持續發展權、人類權的關係;並從循環經濟的過程維度、空間維度、歷史維度對循環經濟做了解讀;論述了循環經濟法的本體論、價值論、規範論、運行論等問題,以生態整體主義為視角,闡釋了循環經濟法與環境權的關係;在此基礎上,以環境權的實現為立場,研究了循環經濟法對傳統法律體系的衝擊,提出了以環境權的實現為立場的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法制變革。

作品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環境權的“三維”關係解讀
第三章 循環經濟“三維八度”解讀
第四章 循環經濟法的法理闡釋
第五章 環境權與循環經濟法的關係
第六章 循環經濟法對傳統法律體系的衝擊
第七章 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法制變革
參考文獻

創作背景

環境權是基本人權,是人類權,是可持續發展權,反映了人類對於自身與自然關係的重新審視及保護自然的法理訴求。循環經濟的實質是綠色增長,循環經濟法體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法律訴求。環境權與循環經濟法天然存在聯繫。基於此,《環境權與循環經濟法的法理研究》對這一主題展開了研究。

作品思想

該書指出,環境法以保護和改善環境、預防和治理人為環境侵害為目的,是調整人類環境利用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環境法的調整對象是人類在從事環境利用行為過程中所形成的環境利用關係。環境法具有科技性、共有性和綜合性三大特徵。其基本原則包括:預防原則、協調發展原則、受益者負擔原則、公眾參與原則和協同合作原則。此外環境法的基本制度有:環境標準制度,環境與自然保護規劃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環境費制度,恢復、治理、補救制度。循環經濟法的產生對環境法制內容所形成的變革主要表現在:在環境法的特徵方面,主要表現為制度性與技術性的結合以及系統的共生性和法益的共同性之間的聯繫;在環境法的基本原則方面,表現為循環經濟法的理念擴大了環境法中預防有限原則和受益者負擔原則的內涵;在價值理念方面,在正義、秩序和效率價值的實現上,循環經濟法的價值理念對其產生了不同程度的影響,使其內容更為豐富完整;在具體的制度設計上,循環經濟法對環境標準制度和環境費制度都在具體內容上有所革新。
該書指出,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在協調本國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特定的經濟關係,並且這種經濟關係是在國家協調本國經濟運行的過程中發生的,在中國,經濟法所調整的特定經濟關係主要是指巨觀調控關係和市場監管關係。經濟法是具有獨立地位的法的部門,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包括經濟法主體利益協調原則和國家協調本國經濟運行原則,經濟法的基本理念包括經濟法的宗旨和經濟法宗旨的實現途徑。循環經濟法的產生對經濟法制內容所形成的變革主要表現在:在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方面,豐富了經濟法調整對象的內容以及深化了經濟法調整對象的內涵;在經濟法的體系方面,循環經濟法對經濟法的影響深遠,從法律規範調整社會關係、法律規範調整社會關係的方式以及法律規範調整社會關係的目的三個視角出發,最終得出循環經濟法屬於經濟法的重要組成部分,並與巨觀調控法和市場監管法處於並列地位的結論;在經濟法的基本原則方面,循環經濟法分別在政府主導、企業實施以及公眾參與方面產生了影響;在經濟法的理念方面,循環經濟法的理念對傳統經濟法的生產方式和思維習慣都起到革新的作用。

出版信息

書名
出版時間
出版社
ISBN
《環境權與循環經濟法的法理研究》
2017年3月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978-7-5161-8305-2

作者簡介

俞金香,1974年生於甘肅蘭州,甘肅政法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蘭州大學經濟學博士,甘肅省循環經濟與可持續發展法制研究中心執行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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