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華南督察局

工作職責
環境保護部華南督察局是環境保護部派出行政機構,駐地廣州。根據中央編辦批覆,華南督察局在所轄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等區域內承擔以下職責:
監督地方對國家環境法規、政策、規劃、標準的執行情況,承擔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相關工作,協調指導省級環保部門開展市、縣環境保護綜合督察,承擔國控污染源日常監督和國家審批的建設項目“三同時”現場監督檢查,參與重大活動、重點時期空氣品質保障督察,參與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回響與調查處理的督察,承辦跨省區域、流域、海域重大環境糾紛協調處置,承擔重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案件查辦,承擔環境保護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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