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東北督察局

環境保護部東北督察局是環境保護部在東北設立的負責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等區域內的環境執法督查工作的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督查一處,督查二處,督查三處,督查四處,督查五處,

主要職責

受環境保護部委託,負責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等區域內的環境執法督查工作,主要職責是:
監督地方對國家環境保護政策、規劃、法規、標準執行情況。承辦重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案件的查辦工作。承辦跨省區域、流域、海域重大環境糾紛的協調處理工作。參與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回響與處理的督查工作。承辦或參與環境執法稽查和排污收費稽查工作。承擔主要污染物減排核查的技術性工作。提出有關區域限批、流域限批、行業限批的建議。承擔國控污染源日常監督工作。承擔環境執法後督察工作。承擔國家審批的建設項目“三同時”現場監督檢查工作,並參與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督查環境功能區、國家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國家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環境執法情況。承擔或參與跨省區域、流域、海域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案件的來訪投訴受理和協調工作。承擔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主要職責:
負責人事、財務、黨務、會務、文電、機要、保密、安全、印章、檔案、固定資產管理、電子政務、政務信息、後勤等綜合性事務和綜合協調工作。

督查一處

主要職責:
承擔對地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政策、法規、標準情況的督查工作;承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目標落實情況的核查工作;承擔環境執法後督察工作。

督查二處

主要職責:
負責國控污染源日常監督工作;參與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回響與處理及環境應急預測預警和損失評估。

督查三處

主要職責:
承擔國家區域、流域、海域污染防治規劃實施情況的督查和調度工作;承擔或參與跨省界環境糾紛協調處理工作;參與環境執法稽查和排污收費稽查。

督查四處

主要職責:
承擔國家審批建設項目“三同時”現場監督檢查,提出關於驗收的書面意見;提出有關區域限批、流域限批、行業限批的建議。

督查五處

主要職責:
承擔農村環境保護督查工作;承擔環境功能區、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國家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環境執法情況的督查工作;承擔重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案件的查辦工作;參與全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和環境污染違法案件調查處理;承擔或參與跨省界案件投訴受理和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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