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瑞昌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瑞昌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也是瑞昌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

2024年2月27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覆同意《瑞昌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贛府字〔2024〕12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瑞昌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 規劃期限:2021—2035年
指導思想,批覆全文,

指導思想

《瑞昌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省委十五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落實長江經濟帶發展等國家區域重大戰略和江西省打造“三大高地”、實施“五大戰略”部署,打造九江市域副中心、贛北港口工貿城市、美麗宜居的生態園林城市。

批覆全文

  •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瑞昌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
(贛府字〔2024〕12號)
九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懇請審批九江市瑞昌市等10個縣(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請示》(九府文〔2023〕40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瑞昌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瑞昌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省委十五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落實長江經濟帶發展等國家區域重大戰略和我省打造“三大高地”、實施“五大戰略”部署,打造九江市域副中心、贛北港口工貿城市、美麗宜居的生態園林城市。
二、築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瑞昌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28.7703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25.5806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346.88平方公里;城鎮開發邊界控制在63.67平方公里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不少於40%;用水總量不超過上級下達指標,其中2025年不超過1.925億立方米。嚴格落實“三區三線”管控要求,切實加強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抓好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嚴格城鎮開發邊界管理,注重節約集約用地。嚴格河湖水域空間管控,最佳化沿江沿湖港口岸線利用和工業園區空間布局,嚴格管控化工園區,建設美麗長江岸線瑞昌段。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落實戰略性礦產資源、歷史文化保護等安全保障空間,全面錨固高質量發展的空間底線。
三、最佳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立足區域資源稟賦,落實主體功能區定位要求,完善差別化支持政策。從農業、生態、城鎮空間以及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生態環境保護共治共管、公共服務設施共建共享等方面進行了統籌安排。重點推進現代農業產業園和特色農業發展區建設;加強長江生態空間管控,強化赤湖、烏石河等重要河湖濕地保護與治理,築牢鄧家山、大德山-青山等生態屏障;促進中心城區集聚能力提升,加快主城區與濱江港區相向發展,引導市域城鎮高質量有序發展。
四、不斷提升城鄉空間品質。最佳化中心城區空間結構與用地布局,統籌布局教育、文化、體育、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均衡配置公共綠地和開敞空間,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進社區生活圈建設。嚴格城市藍線、綠線、黃線和紫線管控,統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健全公共安全和綜合防災體系,提高城市安全韌性。穩步推進城市更新,加強總體城市設計指引,強化沿江、環山、臨湖地區風貌管控引導。分區分類最佳化村莊布局,加強村莊規劃編制實施,有序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促進鄉村全面振興。
五、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嚴格執行《規劃》,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將規劃評估結果作為規劃實施監督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規劃實施保障。九江市、瑞昌市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組織完成鄉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確保《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落地落實。強化對水利、交通、能源、農業、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軍事設施生態環境保護、文物保護、林業等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協調矛盾衝突,合理最佳化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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