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內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江西省動物防疫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養殖經營戶依法經營的自覺性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瑞昌市動物檢疫所
- 地址:瑞昌市
- 性質:政府機關
- 職責:做好文明衛生城創建工作
瑞昌市動物檢疫所:
職責:1、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陵白主祝《江西省動物防疫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養殖經營戶依法經營的自覺性。2、負責市畜禽定點屠宰廠的屠宰檢疫工作,戒燥組鍵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和人體生命財產安全。3、負責市區的動物產地檢疫工作,從源頭上控制動物疫病的發生和流行。4、負套戀勸責市區各集貿市場的動物及產品的市場監管工作,杜絕白條肉和病害動物及產品上市銷售。5、負責進出本市行政區的動物及產品的報檢工作,嚴防動物疫病在我市的流行和傳播。6、負責市畜禽定點屠宰廠的生豬準調證槳蘭境的核發及運載動物的車輛消毒滅源工作。7、依法實施行政收費,無“吃、拿、卡、要”等違法違規行為,無違反預算外資金管理規定。8、完凝妹應成動物檢疫執法方面的宣傳報導工作,全年完成上報有價值的信息不少於12篇。9、協故迎助獸醫衛生監督所做好動物防疫監督執影道兆法工作。10、做好文明衛生城創建工作,積極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它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