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出入境證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護照法》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瑞昌出入境證件辦理指南
- 辦理機構:公安局
- 辦理地址:公安局
- 監督投訴:0792-4222497
- 辦理時限:15工作日
- 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
- 聯繫方式:0792-4236113
辦理依據,辦理條件,辦理程式,收費標準,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護照法》。
辦理條件
受理條件 申請人本人持身份證、戶口本前來申請,國家工作人員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規定出具部門意見 申請材料 填寫相應表格,交驗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及複印件。
辦理程式
申請人本人持身份證、戶口本前來申請,核驗身份後符合條件予以受理,報上級公安機關審批制證。
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不收費;
收費依據:護照200元/本(補辦加倍),往來港澳通行證100元/本,一次有效簽注2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