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民政局

瑞安市民政局

瑞安市民政局,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瑞安市機構改革方案》,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瑞安市民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溫州市委和瑞安市委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瑞安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吳曉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瑞安市民政局
  • 外文名:Ruian Civil Affairs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吳曉宇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有關民政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的登記和監督管理。
(三)牽頭擬定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全市實施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指導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四)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工作。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和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推進城鄉社區建設,組織開展城市基層治理相關工作。
(五)負責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工作。規範全市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全市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
(六)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全市孤兒、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負責收養登記管理工作。
(七)擬訂全市養老服務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參與推動全市養老服務業發展。指導和管理城鄉養老機構建設,指導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八)負責殯葬管理和婚姻登記管理。
(九)擬訂全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擬訂全市慈善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十)負責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民政事業規劃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
(十二)負責管理監督全市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和後期扶持工作,指導小型水庫移民扶持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增強基本民生保障能力。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完善社會治理方式,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加快推進民政事業城鄉一體化進程。

職責分工

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牌子)。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宣傳、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生產、信訪維穩、辦公自動化和後勤事務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民政法制教育和培訓,指導、監督全市民政行政執法,推進民政行政執法體系建設。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負責民政行政審批和服務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規劃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負責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二)社會組織管理科。負責全市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社會組織評估工作。負責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和信用管理工作。負責取締非法社會組織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社會救助福利和移民工作科(掛兒童福利科牌子)。牽頭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負責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指導全市開展特困人員供養、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負責特殊對象生活救助工作。指導全市開展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負責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牽頭孤兒及其他困境兒童福利與救助工作。
指導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農村留守婦女關愛服務工作。指導收養登記管理。指導兒童福利機構和收養機構的建設與管理。指導殘疾人權益保障和集中就業工作。牽頭開展精神障礙患者社區康復工作。負責兒童福利和收養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年度實施計畫和擬訂相關政策性檔案。參與移民經費的分配與管理。監督管理水庫移民安置和後期扶持工作,指導鄉鎮(街道)落實相關移民政策。承擔市社會困難民眾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科(掛區劃地名科牌子)。提出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組織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的換屆選舉工作。指導、監督村(居)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指導培訓村(居)委會主任和城鄉社區工作者。組織、協調、指導城鄉社區建設,指導城鄉社區服務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社區志願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城市基層治理相關工作。負責鄉鎮(街道)行政區劃調整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負責地名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市地名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養老服務和社會事務科。負責擬訂全市養老服務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負責老年人優待工作,參與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指導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參與推動養老服務業發展。負責指導和管理城鄉養老機構建設。指導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負責全市養老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殯葬管理、婚姻登記工作。組織擬訂全市殯葬發展規劃和政策。
指導公墓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開展殯葬改革、殯儀館建設和殯葬執法工作。參與保護合法婚姻和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工作。負責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導婚姻、殯葬以及救助管理機構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婚姻、殯葬以及救助管理機構安全監督管理。
(六)社會工作和慈善事業促進科。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慈善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推動相關領域社會工作服務開展。承擔全市取得國家社會工作師、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人員的註冊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志願者註冊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志願者服務組織負責人和志願者的培訓和激勵評價工作。負責管理慈善工作,指導開展日常性捐贈工作。承擔對口支援相關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行政編制

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瑞安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社工辦主任):吳曉宇
瑞安市民政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施昌聰
瑞安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曹啟湊、戴美東、許錫明
瑞安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科級)、慈善總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木善鈄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瑞安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瑞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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