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瑞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是: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浙江省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規範性檔案,擬訂相應的政策及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組織擬訂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統計工作。三、綜合管理全市人才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協調全市人才選拔、培養、引進項目的組織實施;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四、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負責高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失業保險政策;建立健全就業、失業預測預警、監控分析制度;貫徹執行職業技能資格制度和職業技能培訓制度。五、負責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城鄉社 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續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基金、補充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組織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分析,擬訂應對措施;負責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和工資計畫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調控工作。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聘用、調動、考核、培訓、獎懲以及公開招聘、崗位設定管理等工作;受市委、市政府委託,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國資營運公司人事管理有關工作。八、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評價和資格考試工作;歸口管理博士後和留學人員來瑞工作;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九、負責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負責全市外國專家及港澳台專家的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促進國(境)外人才智力交流與合作工作。十、負責軍隊營職及以下和專業技術轉業幹部安置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十一、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政府直屬和行政機關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十三、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定完善工時制度和職工休假制度;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協調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負責協調局機關政務運轉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機要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新聞宣傳,綜合發布勞動保障信息;負責政務督查督辦、會議組織、安全保衛、後勤服務管理以及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勞動保障政策執行過程中的社情民意,為領導決策提供有關信息。
政工科
負責全局中層幹部的考察、選拔工作;負責全局的黨群、組織、人事工作;負責全局工作人員的培訓、考核及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全局工作人員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調整、轉移工作;負責全局先進單位和個人的評比表彰及工作人員的年終考核工作;負責全局工作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負責編報黨員、幹部、勞動工資和人才資源等統計工作;負責全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負責全局工作人員出國審查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局的計畫生育工作。
信訪接待室
負責對勞動保障方面的來信、來訪、來電的接待和處理工作,為勞動關係雙方提供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負責辦理上級批(轉)辦的勞動保障信訪事項,向有關單位、科室交(轉)辦勞動保障信訪事項,並督促、檢查和落實;認真調查研究,及時為上級機關和本級機關負責人提供信息、提出建議、反映重要信訪事項;對來信來訪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研究;重大、應急信訪事件的接待和及時匯報等。
勞力綜合管理科
綜合管理全市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和就業工作,負責特殊招工、政策生安置和調配工作;負責管理、指導全市以技能培訓為主的各類職業培訓、職業資格鑑定;負責勞動契約組織實施工作;參與評定國家、省、溫州市及本市企業勞動模範;指導企業制訂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擬訂行業工資收入調節辦法和國有企業經營收入分配政策;貫徹實施全市最低工資標準、企業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價位制、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等工作;審核省、市屬在瑞企業的工資總額;負責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審核。
勞動爭議仲裁科
綜合管理全市勞動爭議處理工作;負責宣傳勞動爭議仲裁法律法規和開展勞動爭議仲裁政策諮詢活動,並掌握全市勞動爭議動態,預防勞動爭議發生;負責擬制全市勞動爭議處理工作規劃和工作方案;負責全市勞動爭議仲裁組織網路建設,協調勞動爭議案件處理機構關係,指導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鄉鎮勞動爭議仲裁辦事處和勞動爭議仲裁院開展工作;負責全市勞動爭議仲裁員的聘任、業務培訓和指導工作;負責勞動契約鑑證和集體勞動契約審查工作,並指導各勞動保障所開展勞動契約鑑證工作;負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法制科
負責審核勞動保障政策規範性檔案;負責勞動保障行政執法中的綜合協調;參與制訂規範執行制度並監督落實;監督檢查勞動保障系統的行政執法、行政許可活動;組織、指導和承辦勞動保障系統開展勞動保障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訴訟等工作;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活動;承辦局機關法律事務,對本局重大行政行為進行法律審核;負責勞動保障系統政策法規的普及宣傳教育工作,制訂勞動保障專業普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市勞動保障監察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勞動保障監察檢查機構工作;監督檢查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參與制訂勞動和社會保障規劃和計畫。
監察室
監督檢查局機關、所屬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協助局紀委,組織實施局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並會同有關職能科室在本系統開展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教育;認真處理紀檢監察來信、來訪及投訴舉報件,嚴格查處違法違紀案件;承辦局領導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保障科
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監督;保障參保對象各項待遇的按時足額支付;負責社會保險基金到帳業務;制訂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髮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訂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會計、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勞動和社會保障業務統計工作,發布統計公報及發展預測報告;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決算工作;負責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經費、專項經費;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公費醫療辦公室
貫徹國家有關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的方針政策和規定,制定並落實具體的實施辦法;對全市各級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的單位和人員進行資格核定;負責全市範圍內各級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預算、管理使用並向主管部門編報統計決算;對全市各級定點醫療單位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完善管理辦法,確保全市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對象的各項醫療待遇得到落實。
企業養老保險辦公室
參與擬訂全市企業養老保險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負責經辦全市企業、個體工商戶養老保險工作;按規定調整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負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的認定工作;承辦正常退休、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因病提前退休待遇的核定;覆核終止社會保險待遇;根據上級檔案,負責調整參保人員養老金增資,負責調整因病、非因工死亡待遇及其供養直系親屬和非因工傷殘職工的待遇政策和給付標準;承辦轉異地養老保險轉移審核工作;草擬養老保險費籌集辦法和支付辦法;負責審核待遇項目、給付條件和給付標準;處理好企業養老保險工作的來信來訪;負責全市社會保險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參保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含退職)的基本情況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會化管理服務網路,指導社區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協助市政府做好企業單位轉制的養老保險工作;指導各基層單位養老保險業務工作。
醫療保險辦公室
參與醫療保險政策的制定;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審定、檢查、監督、管理;參與企業改制,對企業退休人員及在職人員醫療保險費進行結算;對全市享受企業離休幹部人員管理和醫療費用的結算;對全市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管理和醫療費用結算;宣傳醫療保險政策,指導各基層單位醫療保險業務工作。
信息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市勞動保障信息管理系統的規劃、計畫實施方案、規範標準和管理辦法編制,並組織實施;承擔勞動保障系統計算機網路、核心資料庫的建設、維護和安全保密;承擔局系統入口網站和辦公自動化的技術服務及工作人員的計算機培訓;負責社會保險有關數據的綜合處理,向協作單位傳遞和反饋;向局領導和有關科室提供有關信息資料和相關數據;做好硬體維護和網路安全工作。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
承辦全市職工工傷致殘程度和因病、非因工致殘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申請和鑑定工作。負責全市範圍企業單位職工工傷致殘程度鑑定的業務諮詢、級別鑑定和結論確定工作;負責全市範圍企事業單位職工因病、非因工致殘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的業務諮詢、級別鑑定和病退審批工作;承擔瑞安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直屬單位
瑞安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有關部門配合下,處置涉及勞動保障方面的群體性事件;實施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監察職責。
瑞安市職業技術培訓中心
貫徹執行有關職業技術培訓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全市職業技術培訓工作規劃、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再就業培訓、轉業轉崗培訓和勞動預備制度培訓等就業培訓的教學和實用;為本市提供職業技術培訓的教材、信息和業務諮詢服務;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瑞安市技工學校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職業技術教育的方針,招收國中應、歷屆畢業生,進行全日制的技術培訓、學歷教育;開展各類初、中級短期技能培訓,承辦企業員工的技能培訓,為我市培養適應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技術工人。
瑞安市就業管理處
綜合管理全市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就業及失業保險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就業再就業優惠政策,擬制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制勞動力市場發展規劃,按照“三化”要求,建設發展勞動力市場,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規範職業介紹機構的職介行為;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國營、集體企業改制工作;擬制全市失業保險基金征繳政策、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並監督實施;研究完善失業保險基金管理政策。
瑞安市職業技能鑑定中心
負責具體組織、協調、指導全市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對全市各鑑定站的職業技能鑑定業務指導和管理;參與職業技能鑑定有關政策規定的制定工作;負責對本市考評員推薦、聘任、培訓考核和管理工作;開展職業技能鑑定有關問題研究,提供教材、標準、信息和業務諮詢、推動全市職業技能競賽活動;受溫州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委託組織實施全市職業技能鑑定站的年檢評估工作;在溫州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導下,具體負責全市職業技能鑑定質量督導工作。
基層站所
瑞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設9個基層所,其職責是:負責所在轄區內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個體工商戶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的管理及各險種的宣傳、擴面工作;承擔退離休人員養老金領取條件的資格認證工作及退離休人員死亡後直系親屬供養資格的認定工作;承辦社會保險的新增、中斷、恢復、中止和轉移等業務;承辦所在轄區內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及這項工作的宣傳、諮詢工作;指導所在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做好工傷事故和職業病預防及工傷認定和管理等工作;負責對所轄區內企事業單位的勞動用工、工資分配、勞動契約、工時與休息休假等情況實行監督檢查;受理勞動工資、工傷糾紛等投訴案件的調解處理;參與或直接處置涉及勞動保障方面的群體性事件。
領導班子
領導姓名 :王永旺
職 務:黨委書記、局長
分管範圍:主持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
領導姓名 :蘇芬弟
職 務: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分管範圍:負責公務員管理、基金監督管理、社會養老保險、內部財務、信訪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公務員管理科、社會保障科(基金管理辦公室)、企業養老保險辦公室、機關事業養老保險辦公室、農村社會保險辦公室和信訪室,聯繫市區一所、失去二所和莘塍所。
領導姓名 :王必欣
職 務:黨委副書記
分管範圍: 負責黨的建設、事業人事管理、就業和事業保險、人才開發與市場、內部人事、檔案管理、計畫生育、老幹部、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安全生產等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事業管理科、機關黨委、市就業管理處、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聯繫塘下所。
領導姓名:黃獻通
職 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範圍:負責企業人事管理、法制、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勞動保障檢察、職業技術培訓、人才培訓、職業技術能力鑑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等工作,分管勞力綜合管理科、勞動能力鑑定辦公室、法制科(勞動保障監察科)、勞動爭議仲裁科(市勞動仲裁院)、人事爭議仲裁辦公室、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市職業技術培訓中心、市人才培訓中心、市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和市技工學校,聯繫仙降所。
領導姓名 :黃大旺
職 務: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範圍: 負責醫療保險、工傷生育保險、新型城鄉合作醫療保險、信息化建設等方面的工作,分管醫療保險辦公室、公費醫療辦公室、工傷生育保險辦公室、市新型城鄉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和信息管理辦公室,聯繫高樓所。
領導姓名 :陳賢略
職 務: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分管範圍: 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基建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監察室,聯繫陶山所。
領導姓名 :周國揚
職 務:黨委委員、退管辦主任
分管範圍: 負責退休管理工作,分管退休管理辦公室,聯繫馬嶼所。
領導姓名 :狄大夫
職 務:黨黨委委員、副科組織員
分管範圍: 負責工資福利、組織、統戰、宣傳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政工科、工資福利管理科、工資統一發放辦公室、工會、婦委會、團委,聯繫湖嶺所。
領導姓名 :應希海
職 務:黨委委員
分管範圍: 因任瑞安市新居民服務管理局副局長,不參與本局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