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債法典(2017年1月1日瑞士聯邦議會官方法文修訂版)

瑞士債法典(2017年1月1日瑞士聯邦議會官方法文修訂版)

《瑞士債法典(2017年1月1日瑞士聯邦議會官方法文修訂版)》是2018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于海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瑞士債法典(2017年1月1日瑞士聯邦議會官方法文修訂版)
  • 作者:于海涌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6月1日
  • ISBN:9787519724085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瑞士債法典》翻譯自瑞士的法語正式官方文本。在大陸法系的地位舉足輕重,是一部世界級的優秀民法典。依據截止於2017年1月1日的法典文本的全新修訂持續進行了校訂,語言文字基本規範合理。

圖書目錄

目錄
第一編總則
第一章債的發生
第一節契約之債
一、契約的訂立
(一)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1.一般規定第1條
2.次要性條款的保留第2條
(二)要約與承諾
1.規定承諾期限的要約第3條
2.沒有承諾期限的要約
(1)在場當事人之間第4條
(2)不在場當事人之間第5條
3.要約的默認第6條
3a.未訂購物品的寄送第6a條
4.不受約束的要約和出價第7條
5.懸賞承諾第8條
6.要約和承諾的撤回第9條
(三)非當面訂立契約的生效時間第10條
二、契約的形式
(一)一般規則和法定形式的範圍第11條
(二)書面形式
1.法律要求的形式
(1)範圍第12條
(2)要件第13條
(3)簽名第14條
(4)替代簽名的標記第15條
2.契約約定的形式第16條
三、債務的原因第17條
四、契約的解釋;契約真實性的隱瞞第18條
五、契約的內容
(一)內容的確定第19條
(二)契約無效第20條
(三)損害第21條
(四)訂立預約契約第22條
六、同意的瑕疵
(一)錯誤
1.錯誤的效力第23條
2.錯誤情形第24條
3.違反誠信原則的行為第25條
4.過失導致的錯誤第26條
5.中間人的錯誤第27條
(二)故意欺詐第28條
(三)被脅迫
1.契約訂立第29條
2.被脅迫的構成要件第30條
(四)通過承認契約來彌補同意之瑕疵第31條
七、代理
(一)代理許可權
1.一般情形
(1)代理的效力第32條
(2)授權範圍第33條
2.法律文書的授權
(1)限制和撤銷第34條
(2)死亡、喪失行為能力等的效力第35條
(3)授權確認書的返還第36條
(4)授權終止生效的起算時間第37條
(二)無權代理
1.契約的追認第38條
2.契約未被追認第39條
(三)特殊規定的保留第40條
八、上門推銷的契約或類似的契約之撤回權
(一)適用範圍第40a條
(二)原則第40b條
(三)例外第40c條
(四)告知義務第40d條
(五)撤回
1.形式和期限第40e條
2.後果第40f條
第40g條(廢除)
第二節侵權行為之債
一、一般規定
(一)承擔責任的條件第41條
(二)損害的確定第42條
(三)賠償額的確定第43條
(四)賠償額的減少第44條
(五)特例
1.致人死亡或身體傷害
(1)死亡的損害賠償第45條
(2)身體受傷害的損害賠償第46條
(3)精神賠償第47條
2.……第48條(廢除)
3.人格侵害第49條
(六)數人侵權行為
1.違法行為第50條
2.多種致損原因之競合第51條
(七)正當防衛、緊急避險和自助行為第52條
(八)民法與刑法的關係第53條
二、無判斷能力人的責任第54條
三、僱主責任第55條
四、動物持有人的責任
(一)損害賠償第56條
(二)動物捕捉權第57條
五、房屋和其他建築物所有權人的責任
(一)損害賠償第58條
(二)安全措施第59條
六、加密簽名密碼持有人的責任第59a條
七、訴訟時效第60條
八、公務員和政府雇員的責任第61條
第三節不當得利之債
一、構成要件
(一)一般規則第62條
(二)不應給付之款第63條
二、返還範圍
(一)被告的義務第64條
(二)費用補償的權利第65條
三、不予返還第66條
四、訴訟時效第67條
第二章債的效力
第一節債的履行
一、一般規定
(一)親自履行第68條
(二)標的物
1.部分支付第69條
2.不可分之債務第70條
3.不確定物之債第71條
4.可選擇之債第72條
5.利息第73條
二、履行地點第74條
三、履行期間
(一)未定期限的債務第75條
(二)確定期限的債務
1.以月為期限第76條
2.其他期限第77條
3.星期日和節假日第78條
(三)營業時間第79條
(四)期限延長第80條
(五)提前履行第81條
(六)雙務契約
1.履行方式第82條
2.無履行能力;單方解除契約第83條
四、清償
(一)所在國貨幣第84條
(二)清償之抵充
1.部分支付第85條
2.數個債務
(1)債務人或債權人的宣稱第86條
(2)根據法律的規定第87條
(三)收據和債務憑證的返還
1.請求出具憑證的權利第88條
2.效力第89條
3.無法返還之憑證第90條
五、債權人的遲延
(一)條件第91條
(二)效力
1.債的標的物為物品
(1)提存權第92條
(2)出售權第93條
(3)取回權第94條
2.債的標的物並非物品第95條
六、其他原因導致的履行障礙第96條
第二節債務不履行的後果
一、不履行債務
(一)債務人的責任
1.一般情形第97條
2.作為和不作為的債務第98條
(二)賠償範圍
1.一般情形第99條
2.免責條款第100條
3.輔助人員造成的損害第101條
二、債務人的遲延
(一)構成要件第102條
(二)效力
1.意外事件的責任第103條
2.逾期利息
(1)一般情形第104條
(2)利息、尾款和捐款的遲延支付第105條
3.額外的損失第106條
4.契約解除權
(1)限定期限第107條
(2)立即解除第108條
(3)契約解除的效力第109條
第三節債對第三人的效力
一、代位權第110條
二、保證人第111條
三、為他人利益而設定的債
(一)一般規定第112條
(二)民事責任保險第113條
第三章債的消滅
一、從權利的消滅第114條
二、協定減免債權第115條
三、債務更新
(一)一般情形第116條
(二)往來賬戶第117條
四、混同第118條
五、履行不能第119條
六、債務的抵銷
(一)條件
1.一般情形第120條
2.擔保第121條
3.為他人利益設定的債第122條
4.債務人破產第123條
(二)效力第124條
(三)禁止抵銷的債權第125條
(四)抵銷的放棄第126條
七、訴訟時效
(一)期間
1.十年第127條
2.五年第128條
3.不得變更之期間第129條
4.時效的起算
(1)一般情形第130條
(2)定期給付第131條
5.期限的計算第132條
(二)從債權的時效第133條
(三)時效阻隔和中止第134條
(四)時效中斷
1.中斷事由第135條
2.時效中斷對共同債務人的效力第136條
3.新時效期間的起算
(1)承認或者判決第137條
(2)債權人的行為第138條
(五)……第139條(廢除)
(六)動產擔保之債權第140條
(七)訴訟時效的放棄第141條
(八)訴訟時效的適用第142條
第四章債的類型
第一節連帶之債
一、連帶債務
(一)條件第143條
(二)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關係
1.效力
(1)連帶債務人的義務第144條
(2)共同債務人的抗辯第145條
(3)共同債務人的個人行為第146條
2.連帶債務的消滅第147條
(三)連帶債務人之間的關係
1.連帶債務之份額第148條
2.代位權第149條
二、連帶債權第150條
第二節附條件之債
一、延緩條件
(一)一般情形第151條
(二)條件未成就第152條
(三)在條件成就前獲取的利益第153條
二、解除條件第154條
三、共同規定
(一)條件的成就第155條
(二)不誠信地阻礙第156條
(三)禁止之條件第157條
第三節證約定金、解約定金、扣減工資和
違約金條款
一、證約定金和解約定金第158條
二、……第159條(廢除)
三、違約金條款
(一)債權人的權利
1.違約金與履行的關係第160條
2.違約金與損失的關係第161條
3.解除契約時債權人取得部分給付
之權利第162條
(二)違約金的金額、無效和降低第163條
第五章債權轉讓和債務承擔
一、債權轉讓
(一)條件
1.任意轉讓
(1)接受第164條
(2)契約形式第165條
2.依法律或判決轉讓第166條
(二)轉讓的效力
1.債務人的地位
(1)善意清償第167條
(2)拒絕清償和提存第168條
(3)債務人的抗辯第169條
2.從權利、債權證書和證據材料的轉移第170條
3.擔保
(1)一般情形第171條
(2)為抵債而轉讓債權第172條
(3)擔保的範圍第173條
(三)特殊規則之除外第174條
二、債務承擔
(一)債務人和承擔人第175條
(二)承擔人和債權人之間的債務承擔契約
1.要約和承諾第176條
2.要約的撤回第177條
(三)債務人變更的效力
1.債務的從權利第178條
2.抗辯權第179條
(四)債務承擔契約的撤銷第180條
(五)財產的概括轉讓;營業轉讓第181條
(六)……第182條(廢除)
(七)遺產分割和不動產買賣第183條

作者簡介

于海涌,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立法學和民商法學),中山大學“中國立法研究大平台”執行主任,中山大學立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廣東省法學會民商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瑞士比較法研究所2005年度和2016年度高級訪問學者。
唐偉玲,先後就讀於瑞士洛桑大學法律系,Diplôme d'Etudesen Langue Française,Diplômes de l’Alliance française,曾在聯合國歐洲總部工作,現任職於瑞士比較法研究所。
趙希璇,中山大學民商法博士,瑞士比較法研究所2014年度訪問學者,現任職於中國駐加彭共和國大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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