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菩薩戒本

瑜伽菩薩戒本

全一卷。為彌勒菩薩所說,出自《瑜伽師地論·本地分菩薩地初持瑜伽處戒品》(卷四十及四十一),唐玄奘譯於貞觀二十三年(公元649年)。通稱《瑜伽戒本》,又稱《菩薩戒經》、《菩薩戒本經》。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四冊。此本所說有四條重戒、四十三條輕戒,依據其他律疏,因開合不同,則有四重四十二、四十四、四十五輕戒等說。古代註疏有元曉之《菩薩戒本持犯要記》一卷、睿尊之《應理宗戒圖釋文鈔》二卷等。近代有太虛大師《瑜伽菩薩戒本講錄》,當代有惟賢、淨界、常省、續明諸法師之講解、注釋。

基本介紹

  • 書名:瑜伽菩薩戒本
  • 又名:《菩薩戒經》
  • 作者:太虛大師
  • 譯者:唐三藏法師玄奘
  • 類別:佛教
  • 定價:388
  • 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四冊
《瑜伽菩薩戒本》,甲、菩薩四重戒,自贊毀他戒,吝嗇財法戒,嗔不受他人懺戒,毀謗壞亂正法戒,乙、四十三輕戒,攝善法戒,障布施度,障持戒度,障忍辱度,障精進度,障禪定度,障般若度,攝眾生戒,障同事攝,障愛語攝,障布施攝,障利行攝,

《瑜伽菩薩戒本》

彌勒菩薩 說唐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彌勒菩薩畫像彌勒菩薩畫像
若諸菩薩,已受菩薩所受淨戒,應自數數專諦思惟:此是菩薩正所應作、此非菩薩正所應作。既思惟已,然後為成正所作業,當勤修學!又應專勵聽聞菩薩素呾纜藏及以菩薩摩呾理迦,隨其所聞,當勤修學!

甲、菩薩四重戒

若諸菩薩,隨戒律儀,有其四種他勝處法。何等為四?

自贊毀他戒

若諸菩薩,為欲貪求利養恭敬,自贊毀他,是名第一他勝處法。

吝嗇財法戒


若諸菩薩,現有資財,性慳財故,有苦、有貧、無依、無怙正求財者,不起哀憐而修惠舍;正求法者來前,性慳法故,雖現有法而不捨施,是名第二他勝處法。

嗔不受他人懺戒


若諸菩薩,長養如是種類忿纏,由是因緣,不唯發起粗言便息,由忿蔽故,加以手足、塊石、刀杖、捶打,傷害損惱有情。內懷猛利忿恨意樂,有所違犯,他來諫謝,不受、不忍、不捨怨結,是名第三他勝處法。

毀謗壞亂正法戒


若諸菩薩,謗菩薩藏,愛樂宣說開示建立像似正法,於像似法,或自信解、或隨他轉,是名第四他勝處法。
菩薩於四他勝處法,隨犯一種,況犯一切,不復堪能於現法中增長攝受菩薩廣大菩提資糧、不復堪能於現法中意樂清淨,是即名為相似菩薩,非真菩薩。
菩薩若用軟、中品纏,毀犯四種他勝處法,不捨菩薩淨戒律儀;上品纏犯,即名為舍。若諸菩薩毀犯四種他勝處法,數數現行,都無慚愧,深生愛樂,見是功德,當知說明上品纏犯。非諸菩薩暫一現行他勝處法,便舍菩薩淨戒律儀,如諸苾芻犯他勝法,即便棄捨別解脫戒。
若諸菩薩,由此毀犯,棄捨菩薩淨戒律儀,於現法中堪任更受,非不堪任,如苾芻住別解脫戒,犯他勝法,於現法中不任更受。

乙、四十三輕戒

如是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有違犯及無違犯、是染非染、軟中上品,應當了知!

攝善法戒

障布施度

1、不供三寶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日日中,若於如來,或為如來造制多所;若於正法,或為正法造經卷所,謂諸菩薩素呾纜藏、摩呾理迦;若於僧伽,謂十方界已入大地諸菩薩眾,若不以其或少或多諸供養具而為供養,下至以身一拜禮敬;下至以語一四句頌,贊佛法僧真實功德;下至以心一清淨信,隨念三寶真實功德,空度日夜,是名有犯,有所違越。
若不恭敬,懶墮懈怠而違犯者,是染違犯。
若誤失念,而違犯者,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謂心狂亂。若已證入淨意樂地,常無違犯,由得清淨意樂菩薩,譬如已得證淨苾芻,恆時法爾,於佛法僧以勝供具,承事供養
2、貪圖名利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有其大欲而無喜足,於諸利養及以恭敬,生著不捨,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無違犯者:謂為斷彼生起樂欲,發勤精進攝彼對治,雖勤遮遏,而為猛利性惑所蔽,數起現行。
3、不敬尊長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耆長、有德可敬同法者來,驕慢所制,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起承迎,不推勝座;若有他來語言、談論、慶慰、請問,驕慢所制,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稱正理髮言酬對,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非驕慢制,無嫌恨心,無恚惱心,但由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謂遭病重;或心狂亂;或自睡眠,他生覺想,而來親附,語言、談論、慶慰、請問;或自為他宣說諸法論義決擇;或復與余談論、慶慰;或他說法論義決擇,屬耳而聽;或有違犯說正法者,為欲將護說法者心;或欲方便調伏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或護僧制;或為將護多有情心而不酬對,皆無違犯。
4、不往應供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來延請,或往居家、或往余寺,奉施飲食及衣服等諸資生具,驕慢所制,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至其所,不受所請,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由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不至其所,不受所請,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或有疾病;或無氣力;或心狂亂;或處懸遠;或道有怖;或欲方便調彼伏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或余先請;或為無間修諸善法,欲護善品令無暫廢;或為引攝未曾有義;或為所聞法義無退,如為所聞法義無退,論義決擇當知亦爾;或復知彼懷損惱心,詐來延請;或為護他多嫌恨心;或護僧制,不至其所,不受所請,皆無違犯。
5、不受厚施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持種種生色、可染、末尼、真珠、琉璃等寶,及持種種眾多上妙財利供具,殷勤奉施,由嫌恨心,或恚惱心,違拒不受,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舍有情故。
若由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違拒不受,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或心狂亂;或觀受已,心生染著;或觀後時,彼定追悔;或復知彼於施迷亂;或知施主隨舍隨受,由是因緣,定當貧匱;或知此物是僧伽物、窣堵波物;或知此物劫盜他得;或知此物由是因緣,多生過患,或殺、或縛、或罰、或黜、或嫌、或責,違拒不受,皆無違犯。
6、不布施法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來求法,懷嫌恨心、懷恚惱心,嫉妒變異,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不施其法,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謂諸外道伺求過短;或有重病;或心狂亂;或欲方便調彼伏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或於是法未善通利;或復見彼不生恭敬,無有羞愧,以惡威儀而來聽受;或復知彼是鈍根性,於廣法教得法究竟,深生怖畏,當生邪見,增長邪執,衰損惱壞;或復知彼法至其手,轉布非人,而不施與,皆無違犯。
7、棄捨惡人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諸暴惡犯戒有情,懷嫌恨心、懷恚惱心,由彼暴惡犯戒為緣,方便棄捨,不作饒益,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棄捨,由忘念故,不作饒益,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何以故?非諸菩薩於淨持戒身語意業寂靜現行諸有情所,起憐憫心,欲作饒益;如於暴惡犯戒有情,於諸苦因而現轉者。
無違犯者:謂心狂亂;或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或為將護多有情心;或護僧制,方便棄捨,不作饒益,皆無違犯。

障持戒度

8、與聲聞共學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如薄伽梵於別解脫毗奈耶中將護他故,建立遮罪,制諸聲聞令不造作,諸有情類,未淨信者令生淨信,已淨信者令倍增長,於中菩薩與諸聲聞應等修學,無有差別。何以故?以諸聲聞自利為勝,尚不棄捨將護他行,為令有情未信者信、信者增長,學所學處,何況菩薩利他為勝?
9、與聲聞不共學戒
(1)不共學之遮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如薄伽梵於別解脫毗奈耶中,為令聲聞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建立遮罪,制諸聲聞,令不造作,於中菩薩與諸聲聞不應等學。何以故?以諸聲聞自利為勝,不顧利他,於利他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可名為妙;非諸菩薩利他為勝,不顧自利,於利他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得名為妙。如是菩薩為利他故,從非親里長者、居士、婆羅門等及恣施家,應求百千種種衣服,觀彼有情有力無力,隨其所施,如應而受。如說求衣,求缽亦爾。如求衣、缽,如是自求種種絲縷,令非親里為織作衣。為利他故,應蓄種種憍奢耶衣、諸坐臥具,事各至百。生色、可染百千俱胝,復過是數,亦應取積。如是等中,少事、少業、少希望住制止遮罪,菩薩不與聲聞共學。安住淨戒律儀菩薩,於利他中,懷嫌恨心、懷恚惱心,少事、少業、少希望住,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忘念、無記之心,少事、少業、少希望住,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2)不共學之性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善權方便,為利他故,於諸性罪少分現行,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①殺生戒
謂如菩薩,見惡劫賊,為貪財故,欲殺多生,或復欲害大德聲聞、獨覺、菩薩,或復欲造多無間業。見是事已,發心思惟:我若斷彼惡眾生命,墮那落迦;如其不斷,無間業成,當受大苦。我寧殺彼,墮那落迦,終不令其受無間苦。如是菩薩意樂思惟,於彼眾生,或以善心或無記心,知此事已,為當來故,深生慚愧,以憐憫心,而斷彼命。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②不與取戒
又如菩薩,見有增上、增上宰官,上品暴惡,於諸有情無有慈憫,專行逼惱。菩薩見已,起憐憫心,發生利益安樂意樂,隨力所能,若廢、若黜增上等位。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又如菩薩,見劫盜賊,奪他財物,若僧伽物、窣堵波物,取多物已,執為己有,縱情受用。菩薩見已,起憐憫心,於彼有情發生利益安樂意樂,隨力所能,逼而奪取,勿令受用如是財故,當受長夜無義無利。由此因緣,所奪財寶,若僧伽物還復僧伽,窣堵波物還窣堵波,若有情物還復有情。
又見眾主或園林主,取僧伽物、窣堵波物,言是己有,縱情受用。菩薩見已,思擇彼惡,起憐憫心,勿令因此邪受用業,當受長夜無義無利,隨力所能,廢其所主。
菩薩如是雖不與取,而無違犯,生多功德。
③邪淫戒
又如菩薩,處在居家,見有女色,現無系屬,習淫慾法,繼心菩薩,求非梵行。菩薩見已,作意思惟:勿令心恚,多生非福,若隨其欲,便得自在、方便安處,令種善根,亦當令其舍不善業。住慈憫心,行非梵行,雖習如是穢染之法,而無所犯,生多功德。
出家菩薩,為護聲聞聖所教誡,令不壞滅,一切不應行非梵行。
④妄語戒
又如菩薩,為多有情解脫命難,囹圄縛難,刖手足難,劓鼻、刵耳、剜眼等難,雖諸菩薩為自命難,亦不正知,說於妄語,然為救脫彼有情故,知而思擇,故說妄語。以要言之,菩薩唯觀有情義利,非無義利,自無染心,唯為饒益諸有情故,覆想正知,而說異語,說是語時,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⑤兩舌戒
又如菩薩,見諸有情,為惡朋友之所攝受,親愛不捨。菩薩見已,起憐憫心,發生利益安樂意樂,隨能隨力說離間語,令離惡友,舍相親愛,勿令有情由近惡友,當受長夜無義無利。菩薩如是以饒益心說離間語,乖離他愛,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⑥惡口戒
又如菩薩,見諸有情,為行越路非理而行,出粗惡語,猛利訶擯,方便令其出不善處,安立善處。菩薩如是以饒益心於諸有情出粗惡語,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⑦綺語戒
又如菩薩,見諸有情,信樂倡伎、吟詠、歌諷,或有信樂王、賊、飲食、淫蕩、街衢、無義之論。菩薩於中皆悉善巧,於彼有情起憐憫心,發生利益安樂意樂,現前為作綺語相應種種倡伎、吟詠、歌諷、王、賊、飲食、淫、衢等論,令彼有情歡喜引攝,自在隨屬,方便獎導,出不善處,安立善處。菩薩如是現行綺語,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10、住邪命法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生起詭詐,虛談現相,方便研求,假利求利,味邪命法,無有羞恥,堅持不捨,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為除遣,生起樂欲,發勤精進,煩惱熾盛,蔽抑其心,時時現起。
11、掉動嬉戲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為掉所動,心不寂靜、不樂寂靜,高聲嬉戲,喧譁紛聒,輕躁騰躍,望他歡笑,如此諸緣,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妄念起,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為除遣,生起樂欲,廣說如前。若欲方便解他所生嫌恨令息;若欲遣他所生愁惱;若他性好如上諸事,方便攝受,敬慎將護,隨彼而轉;若他有情猜阻菩薩,內懷嫌恨,惡謀憎背,外現歡顏表內清淨,如是一切,皆無違犯。
12、倒說菩薩法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菩薩不應欣樂涅槃,應於涅槃而生厭背;於諸煩惱及隨煩惱不應怖畏而求斷滅,不應一向心生厭離,以諸菩薩三無數劫流轉生死,求大菩提。若作此說,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何以故?如諸聲聞於其涅槃欣樂親近,於諸煩惱及隨煩惱深心厭離,如是菩薩於大涅槃欣樂親近,於諸煩惱及隨煩惱深心厭離,其倍過彼百千俱胝,以諸聲聞唯為一身證得義利,勤修正行,菩薩普為一切有情證得義利,勤修正行,是故菩薩當勤修集無雜染心,於有漏事隨順而行,成就勝出諸阿羅漢無雜染法。
13、不護雪譏謗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自能發不信重言,所謂惡聲、惡稱、惡譽,不護不雪。
其事若實而不避護,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事不實而不清雪,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他外道;若他憎嫉;若自出家,因行乞行、因修善行,謗聲流布;若忿蔽者;若心倒者,謗聲流布,皆無違犯。
14、不行楚罰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應以種種辛楚加行、猛利加行而得義利,護其憂惱而不現行,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觀由此緣,於現法中少得義利,多生憂惱。

障忍辱度

15、嗔打報復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罵報罵、他嗔報嗔、他打報打、他弄報弄,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16、不懺悔謝罪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他有情有所侵犯;或自不為,彼疑侵犯,由嫌嫉心、由慢所執,不如理謝而生輕舍,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謝輕舍,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若是外道;若彼希望,要因現行非法有罪,方受悔謝;若彼有情,性好鬥諍,因悔謝時,倍增憤怒;若復知彼為性堪忍,體無嫌恨;若必了他,因謝侵犯,深生羞恥,而不悔謝,皆無違犯。
17、不接受懺悔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他所侵犯,彼還如法平等悔謝,懷嫌恨心,欲損惱彼,不受其謝,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雖復於彼無嫌恨心,不欲損惱,然由稟性不能堪忍,故不受謝,亦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一切,如前應知;若不如法、不平等謝,不受彼謝,亦無違犯。
18、懷忿不捨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他懷忿,相續堅持,生已不捨,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無違犯者,為斷彼故,生起樂欲,廣說如前。

障精進度

19、染心御眾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貪著供事增上力故,以愛染心,管御徒眾,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無違犯者,不貪供侍、無愛染心管御徒眾。
20、嗜好睡眠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懶惰懈怠,耽睡眠樂,臥樂、倚樂,非時非量,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遭疾病,若無氣力,行路疲極,若為斷彼生起樂欲,廣說一切如前應知。
21、虛度時光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懷愛染心,談說世事,虛棄時日,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忘念,虛棄時日,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見他談說,護彼意故,安住正念,須臾而聽;若事稀奇,或暫問他、或答他問,無所違犯。

障禪定度


22、不求教授禪法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為令心住,欲定其心,心懷嫌恨,驕慢所持,不詣師所,求請教授,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懶惰懈怠而不請者,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遇疾病;若無氣力;若知其師顛倒教授;若自多聞,自有智力,能令心定;若先已得所應教授而不請者,無所違犯。
23、不除五蓋煩惱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起貪慾蓋,忍受不捨,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為斷彼,生起樂欲,發勤精進,煩惱猛利,蔽抑心故,時時現行。
如貪慾蓋,如是嗔恚、昏沉睡眠、掉舉惡作及與疑蓋,當知亦爾。
24、貪味禪定靜慮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貪味靜慮,於味靜慮,見為功德,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為斷彼,生起樂欲,廣說如前。

障般若度

25、不學小乘法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菩薩不應聽聲聞乘相應法教,不應受持,不應修學,菩薩何用於聲聞乘相應法教,聽聞受持,精勤修學?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何以故?菩薩尚於外道書論精勤研究,況於佛語?
無違犯者,為令一向習小法者舍彼欲故,作如是說。
26、背大向小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菩薩藏,未精研究;於菩薩藏,一切棄捨;於聲聞藏,一向修學,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27、舍內學外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現有佛教,於佛教中未精研究,於異道論及諸外論精勤修學,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上聰敏;若能速受;若經久時,能不忘失;若於其義,能思能達;若於佛教,如理觀察,成就俱行,無動覺者;於日日中,常以二分修學佛語,一分學外,則無違犯。
28、愛樂異論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越菩薩法,於異道論及諸外論,研求善巧,深心寶玩,愛樂味著,非如辛藥,而習近之,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29、不信深法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聞菩薩藏,於甚深處、最勝甚深真實法義、諸佛菩薩難思神力,不生信解,憎背毀謗:不能引義、不能引法、非如來說、不能利益安樂有情。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如是毀謗,或由自內非理作意,或隨順他而作是說。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若聞甚深、最甚深處,心不信解。菩薩爾時應強信受,應無諂曲,應如是學:我為非善,盲無慧目,於如來眼隨所宣說、於諸如來密意語言而生誹謗。菩薩如是自處無知,仰推如來於諸佛法無不現知、等隨觀見,如是正行,無所違犯。雖無信解,然不誹謗。
30、愛恚贊毀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他人所,有染愛心、有嗔恚心,自贊毀他,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為摧伏諸惡外道;若為住持如來聖教;若為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或欲令其未淨信者,發生淨信,已淨信者,倍復增長。
31、驕慢不聽正法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聞說正法論義決擇,驕慢所制,懷嫌恨心、懷恚惱心,而不往聽,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為懶惰、懈怠所蔽,而不往聽,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不覺知;若有疾病;若無氣力;若知倒說;若為護彼說法者心;若正了知彼所說義,是數所聞、所持、所了;若已多聞,具足聞持,其聞積集;若欲無間於境住心;若勤引發菩薩勝定;若自了知上品愚鈍,其慧鈍濁,於所聞法難受、難持,難於所緣,攝心令定,不往聽者,皆無違犯。
32、輕視毀謗法師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說法師,故思輕毀,不深恭敬,嗤笑調弄,但依於文,不依於義,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攝眾生戒

障同事攝

33、不為助伴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諸有情所應作事,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為助伴,謂於能辦所應作事,或於道路若往若來,或於正說事業加行,或於掌護所有財寶,或於和好乖離諍訟,或于吉會,或於福業,不為助伴,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為懶惰、懈怠所蔽,不為助伴,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有疹疾;若無氣力;若了知彼自能成辦;若知求者自有依怙;若知所作能引非義、能引非法;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先許余,為作助伴;若轉請他有力者助;若於善品正勤修習,不欲暫廢;若性愚鈍,於所聞法,難受難持,如前廣說;若為將護多有情意;若護僧制,不為助伴,皆無違犯。
34、不往看病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遭重疾病,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往供事,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為懶惰、懈怠所蔽,不往供事,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自有病;若無氣力;若轉請他有力,隨順令往供事;若知病者有依有怙;若知病者自有勢力,能自供事;若了知彼長病所觸,堪自支持;若為勤修廣大無上殊勝善品;若欲護持所修善品,令無間缺;若自了知上品愚鈍,其慧鈍濁,於所聞法,難受難持,難於所緣,攝心令定;若先許余,為作供事。
如於病者,於有苦者,為作助伴,欲除其苦,當知亦爾。

障愛語攝

35、非理不諫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為求現法、後法事故,廣行非理。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為宣說如實正理,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所蔽,不為宣說,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自無知;若無氣力;若轉請他有力者說;若即彼人自有智力;若彼有餘善友攝受;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知為說如實正理,起嫌恨心,若發惡言、若顛倒受;若無愛敬;若復知彼性弊儱戾,不為宣說,皆無違犯。

障布施攝

36、有恩不報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先有恩諸有情所,不知恩惠、不了恩惠,懷嫌恨心,不欲現前如應酬報,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為懶惰、懈怠所蔽,不現酬報,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勤加功用,無力無能,不獲酬報;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欲報恩,而彼不受,皆無違犯。
37、不慰患難有情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墮在喪失財寶、眷屬、祿位難處,多生愁惱,懷嫌恨心,不往開解,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為懶惰、懈怠所蔽,不往開解,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應知如前“於他事業不為助伴”。
38、有求不施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有飲食等資生眾具,見有求者來,正希求飲食等事,懷嫌恨心、懷恚惱心,而不給施,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能施與,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現無有可施財物;若彼希求不如法物、所不宜物;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來求者,王所匪宜,將護王意;若護僧制,而不惠施,皆無違犯。
39、不如法攝眾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攝受徒眾,懷嫌恨心,而不隨時無倒教授、無倒教誡;知眾匱乏,而不為彼從諸淨信長者、居士、婆羅門等,如法追求衣服、飲食、諸坐臥具、病緣醫藥、資身什物,隨時供給,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往教授、不往教誡、不為追求如法眾具,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護僧制;若有疹疾;若無氣力,不任加行;若轉請余有勢力者;若知徒眾,世所共知,有大福德,各自有力求衣服等資身眾具;若隨所應教授、教誡,皆已無倒教授、教誡;若知眾內有本外道,為竊法故,來入眾中,無所堪能,不可調伏,皆無違犯。

障利行攝

40、不隨順眾生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懷嫌恨心,於他有情不隨心轉,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隨其轉,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彼所愛,非彼所宜;若有疾病;若無氣力,不任加行;若護僧制;若彼所愛,雖彼所宜,而於多眾,非宜非愛;若為降伏諸惡外道;若欲方更調彼伏彼,廣說如前,不隨心轉,皆無違犯。
41、不隨喜讚揚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懷嫌恨心,他實有德,不欲顯揚;他實有譽,不欲稱美;他實妙說,不贊善哉,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放逸,不顯揚等,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知其人,性好少欲,將護彼意;若有疾病;若無氣力;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護僧制;若知由此顯揚等緣,起彼雜染驕舉無義,為遮此過;若知彼德,雖似功德,而非實德;若知彼譽,雖似善譽,而非實譽;若知彼說,雖似妙說,而實非妙;若為降伏諸惡外道;若為待他言論究竟,不顯揚等,皆無違犯。
42、不行威嚴折服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應可訶責、應可治罰、應可驅擯,懷染污心,而不訶責;或雖訶責,而不治罰,如法教誡;或雖治罰,如法教誡,而不驅擯,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放逸,而不呵責乃至驅擯,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了知彼不可療治,不可與語,喜出粗言,多生嫌恨,故應棄捨;若觀待時;若觀因此斗訟諍競;若觀因此令僧喧雜、令僧破壞;知彼有情不懷諂曲,成就增上猛利慚愧,疾疾還淨,而不呵責乃至驅擯,皆無違犯。
43、不現神通震攝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具足成就種種神通變現威力,於諸有情,應恐怖者能恐怖之、應引攝者能引攝之,避信施故,不現神通恐怖、引攝,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無違犯者:若知此中諸有情類,多著僻執,是惡外道,誹謗賢聖,成就邪見,不現神通恐怖、引攝,無有違犯。
又一切處無違犯者,謂若彼心增上狂亂,若重苦受之所逼切,若未曾受淨戒律儀,當知一切皆無違犯。
若諸菩薩,從他正受戒律儀已,由善清淨求學意樂、菩提意樂、饒益一切有情意樂,生起最極尊重恭敬。從初專精,不應違犯。設有違犯,即應如法疾疾悔除,令得還淨。如是菩薩一切違犯,當知皆是惡作所攝,應向有力、於語表義能覺、能受小乘、大乘補特伽羅,發露悔滅。
若諸菩薩,以上品纏,違犯如上他勝處法,失戒律儀,應當更受。
若中品纏,違犯如上他勝處法,應對於三補特伽羅,或過是數,應如發露除惡作法,先當稱述所犯事名,應作是說:長老專志!或言:大德!我如是名,違越菩薩毗奈耶法,如所稱事,犯惡作罪。余如苾芻發露悔滅惡作罪法,應如是說。
若下品纏,違犯如上他勝處法,及余違犯,應對於一補特伽羅發露,悔法當知如前。
若無隨順補特伽羅可對發露,悔除所犯,爾時,菩薩以淨意樂,起自誓心:我當決定防護當來,終不重犯!如是於犯,還出還淨。
複次,如是所起諸事,菩薩學處,佛於彼彼素怛纜中隨機散說,謂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今於此菩薩藏摩怛理迦,綜集而說。菩薩於中,應起尊重,住極恭敬,專精修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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