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紹
作為中國哲學史上持續時間最長,社會影響最大的哲學思潮,理學對宋元明清時期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方面產生了深遠影響。科舉是中國封建統治集團用設科考試以選拔人才的考試制度,創始於隋,形成於唐,盛行於宋元明清,前後持續了1300多年。理學,特別是程朱理學,作為統治集團的官方哲學,與科舉制度有著密切的關係。
宋元明清的科舉
宋代科舉基本上沿襲唐制。科舉大體分為兩類。一類是常科,設有進士、九經、五經、開元禮、三史、三禮、三傳、學究、明經、明法等科,尤以進士科為重,進士及第即可直接授官。一類是制科,由皇帝親自策問,科目的設定不定,可以臨時下令舉行。元代對科舉制定了詳細的規章,並對不同民族採取不同的考試辦法。明朱元璋曾一度廢止,不久即恢復科舉取士。明代科舉只有進士一科,明中葉後,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進士是高級官吏的必要條件。清朝科舉基本上因襲明制,乾隆時基本定型。至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推行學校教育,科舉制才被廢除。
宋元明清的科舉考試一般3年舉行一次,明洪武十七年(1384)成為定製。科舉考試分為三級:宋代是地方官主持的州試、尚書省禮部主持的省試與皇帝主持的殿試;元代是行省主持的鄉試、禮部主持的會試、皇帝主持的御試。明清時,地方考試又叫院試、童試,由州縣長官主考,通過以後稱生員,又叫庠生,俗稱秀才。取得秀才資格之後方可參加省級考試,又叫鄉試。鄉試每3年舉行一次,又稱大比,一般在子、卯、午、酉年舉行,因考期定在農曆八月,又稱秋闈。鄉試錄取者稱舉人,第一名又稱解元。中舉者方可參加第二年的中央考試,即會試。會試一般是醜、辰、未、戌年的春季在京城舉行,故又叫春闈。會試由禮部主持,又叫禮闈。會試錄取名額無定製,少者30餘人,多達406人。會試取中者稱貢生或中式進士,第一名稱會元。會試後於四月二十一日舉行殿試,由皇帝親自主持。殿試只試策問一場。凡參加殿試的均可獲進士資格。殿試後依成績分為三甲。一甲三人叫“進士及第”,為狀元、榜眼、探花。狀元一般授翰林院修撰,榜眼和探花一般授翰林院編修。二甲若干人為“進士出身”。三甲若干人為“同進士出身”。二甲、三甲進士經“朝考”後擇優成為翰林院庶吉士,學習三年後補授重要官職。當時讀書人中了進士,就有了功名。因而,科舉及第成為當時士人追求的主要目標。
科舉制度對中國的政治、經濟、教育以及知識分子的學風產生過重大影響。它作為一種選拔人才的方法,在歷史上曾有其實際功效。通過科舉考試,造就了一批有影響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歷史學家。譬如著名的理學家中,大多數曾考中進士。邵雍、張載、程顥、王安石、司馬光、朱熹、陸九淵、王守仁、羅欽順、王廷相等理學家,均為進士,有的還是進士及第。同時,這些有影響的歷史人物對科舉制度的演變與定型也起了重要作用。
王安石改革科舉
王安石是北宋時的一位傑出的政治家,也是一位重要的理學家。王安石認為以詩賦為主要考核內容的科舉制無法選拔出對天下國家有用的治國人才。因而,在王安石變法期間,對科舉制度進行過一系列改革。熙寧四年(1071)頒布新的科舉考試辦法,取消以死記硬背經典為主的明經諸科,廢止進士科的詩賦、帖經、墨義考試,改用“務通義理,不必盡用註疏”的經義與策論。把《易》、《詩》、《尚書》、《周禮》、《禮記》定為大經,《論語》、《孟子》定為兼經。進士科考大經、兼經、論、策共四場。後又規定所有及第進士必須加試法律政令,合格者方能授予官職。為了統一思想,王安石於熙寧八年(1075)編成由《詩》、《書》、《周禮》組成的《三經新義》,《三經新義》由國子監鏤版印刷,以此作為科舉取士的標準。王安石還十分重視學校教育,認為人才應從學校產生。為了用學校考核逐步代替科舉考試,王安石在太學實行“三舍法”,建立了一套系統的考試制度。三舍法賦予學校直接輸送官吏的職能。太學不再是科舉考試的預備場所,太學的優等生可越過科舉而任官,次優等生可直接參加科舉考試的殿試或省試。太學的統一教材也是《三經新義》。王安石死後,三舍法在北宋曾一度取代科舉取士。王安石對科舉的改革以失敗告終,但他用《三經新義》作為統一標準,對後世有所啟發。至元代《四書章句集注》便成為科舉取士的標準。王安石用學校教育代替科舉考試,以招攬有真才實學之士,有其積極意義。
程朱理學與科舉
朱熹生前雖形成了有影響的學派,但被南宋統治者宣布為“偽學”,致使有些學生為了與朱熹劃清界限而變服易形,出入博奕之肆,否則就無考試資格。南宋末,朱學的處境有所改善。元仁宗皇慶二年(1313)十一月下令中書制定科舉條制。依據這個條制,蒙古人、色目人考兩場。第一場考經問五條,從《大學》、《論語》、《孟子》、《中庸》中出題,解釋用朱熹的《四書章句集注》。第二場考策一道,以時務出題,限500字以上。漢人、南人考三場。第一場考明經、經疑二問,從四書中出題,釋義用《四書章句集注》。又考經義一道,從五經中選一經,《詩》用朱熹的《詩集傳》,《尚書》用蔡沈的《書經集傳》,《周易》用程頤的《伊川易傳》和朱熹的《周易本義》,《春秋》可用“春秋三傳”及胡安國的《春秋傳》,《禮記》用古註疏。第二場考古賦、詔誥、章表一道。第三場考策一道,從經史時務內出題,限1000字以上。這一科舉條制隨後得到推行,由此確立了程朱理學在科舉取士中的主導地位,程朱理學因此成為統治集團的官方哲學。明初承襲元皇慶條制。至明永樂十三年(1415),明成祖頒《四書大全》、《五經大全》作為科舉考試的標準。《四書大全》所引“先儒”之說有106家,大多是程朱學派的人,主要內容是闡發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的意蘊。《五經大全》所依據的經注,均屬程朱一系。《易》、《書》、《詩》所依據的經注與元皇慶條制相同,《春秋大傳》依胡安國《春秋傳》,《禮記大全》據陳澔的《禮記集說》。胡安國私淑二程,蔡沈師朱熹,陳澔之父是朱熹的再傳弟子。至此,完全確立了以程朱理學為科舉取士的標準。
明中葉以後,不僅規定《四書大全》、《五經大全》為科舉考試的主要教材,還規定科舉考試所用文體是“八股文”。八股文有固定格式,專從四書、五經中出題,闡發義理以程頤、朱熹等人的註解為標準。八股文每篇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8部分組成。中股為全篇核心部分。4股中,每股又都有兩股排比對偶的文字,合共八股,所以稱“八股文”。八股文有固定的字數。採用八股文進一步加強了程朱理學在科舉考試中的地位。不過,八股文很快又變成了陳陳相因、千篇一律的僵化模式,拋棄了程朱理學重義理闡釋、重心性涵養的積極因素,從而把程朱理學變成了僵死的教條。
其實,二程和朱熹對科舉的弊病也有所批評。程顥十五六歲時便厭科舉之業,“慨然有求道之志”。程頤27歲廷試報罷,遂不複試。朱熹批評當時的學校教育把科舉及第作為目的是“乾祿蹈利”、“忘本逐末”,由此會導致社會風俗敗壞,人才貧乏。朱熹認為士人讀書的目的應是成聖為賢,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程朱理學與科舉結合後,變成記誦傳注之學,產生很多弊病,因而導致王守仁心學的興起。
陸王心學與科舉
陸九淵承認科舉取士有可取一面,培養了一批人才。但對當肘讀書人都溺於科舉之習而深感不安。他認為士人雖言必稱聖賢,而其志向與聖賢背道而馳,只不過藉以謀取功名利祿。陸九淵指責朱熹的學說看重學問知識的積累,從而助長了這種不良風氣。王守仁所處的時代,朱學已成為科舉取士的標準。士人埋頭書冊,留情傳注,視中舉及第、出仕做官為唯一追求,出現了“知識之多,適以行其惡”的情形,學問與道德嚴重背離。王守仁因此而提倡知行合一與致良知。一方面對當時的科舉提出批評,一方面也認為在能致良知的前提下,中舉及第也無妨。王守仁的兩大弟子王畿和錢德洪為就學於王守仁先放棄了科舉應試機會,後在廷試途中聽說王守仁病逝便放棄了廷試機會,二人服心喪三年後又同中進士。王門有許多出身樵夫、灶丁、農夫、窯工的信奉者,對科舉及第的追求自然不及朱學的信奉者。
評價
理學與科舉在維護封建中央集權的統治方面起過重要的積極作用。隨著封建統治的日趨沒落,理學的保守性日漸突出,受到了猛烈批判。科舉考試也因其形式主義、教條主義等弊病的不斷增長而為近代考試制度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