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款寄遞,即現款郵寄。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期間,山東解放區各戰時郵局均開辦了現款郵寄業務。凡機關、部隊及商民為急需把現款由本地寄往他地收款人,可在郵局辦理現款郵寄。具體手續是:由寄款單位或個人,將現鈔裝入信封內,郵局收發營業人員同寄款人當麵點清所寄款數,交付郵資後,由郵局開給收據;郵局登列內部掛號郵件清單,移交相關交通員清點並簽收,寄款信袋不封口,沿途經過的幹線站、郵局,均嚴格清點和交接;投送收款人時,再當面清點簽收。在當時還沒有開辦匯兌業務時,這種寄款方法為廣大用戶提供了很大方便,深受各方面歡迎。